證券時報記者 許盈
近日,A股市場接連寬幅震蕩,“網紅”雪球結構產品是否發生集中敲入頗受投資者關注。證券時報記者采訪多家券商衍生品部門及營業部獲悉,近期雪球結構產品的銷售情況正常,零售端的指數雪球沒有出現集中敲入現象。
業內人士認為,雪球結構產品存在一定風險,但不宜對其進行妖魔化。
銷售正常未見集中敲入
“近期雪球產品銷售是正常的,零售端的指數雪球沒有出現集中敲入的情況,距離敲入線尚有較大的空間,指數在這個位置再巨幅下跌的可能性比較低,所以我們認為整體風險還是可控的。”滬上某大型券商創新金融部的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
另一位券商銷售人士表示,目前客戶對雪球產品沒有什么特別的反應,該公司也在持續發行雪球產品。
“我聽到有些不友好的言論,但那些都是非衍生品行業相關人員的一些臆想。其實,衍生品在市場里有平抑波動的作用。”一位券商衍生品人士說。
“因為開在高點的雪球基本上也都是12~24個月的期限,指數在未來這么長時間內不做一定反彈的概率微乎其微,所以客戶只要有一定耐心,也是可以拿到期初既定收益的。當然,這種敲入的情況我個人認為基本上很難發生,是極小概率事件。”上述人士解釋。
一位市場人士表示,不宜過度美化雪球類產品,但也不宜對其妖魔化。雪球結構產品存在一定風險,主要取決于投資者對市場的預判是否準確。據其介紹,雪球結構產品的風險主要有兩類:一是行情下跌造成敲入風險,即本金虧損的風險;二是行情上漲使產品提前敲出而產生的再投資風險,即投資者在雪球產品提前敲出后,難以找到具備更高收益率資產的風險。
雪球對沖或助市場穩定
2021年以來,雪球類產品突然爆紅,成為資管圈炙手可熱的“香餑餑”。
被稱為“雪球”的產品,全稱是“雪球型自動敲入敲出式券商收益憑證”,屬于場外期權模型中的一種。雪球產品目前多由券商設計,通過券商資管集合或者信托計劃產品發行。去年,市場上掛鉤中證500等指數標的的雪球產品發行最為火爆,一般票息為15%~20%,敲入價格為75%~85%,即安全墊為虧損15%~25%。
衍生品領域的知名金融科技信息服務提供商同余科技認為,關于雪球對沖,一般情況下賣方機構是LongGamma頭寸,即根據雪球的風險對沖原則,當市場下跌時券商買入股指期貨,市場上漲時券商賣出股指期貨,也即所謂的高拋低吸,對于整體股票市場起到一定的穩定作用。
同余科技還表示,從市場全貌來看,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目前券商的對沖操作所起到的恰恰是穩定市場的作用。
第一,雪球產品是在連續發行的,雪球敲入位置大概在5400至5800點均勻分布,因此不會出現集中觸發敲入的問題。
第二,不斷發行的新產品,會讓券商整體依然保持LongGamma,即高拋低吸的對沖操作,畢竟衍生品交易是對整個交易賬簿進行對沖,希臘字母風險會更平滑。
第三,券商發行的主要是中證500的雪球,但實際上最近上證50和滬深300等指數都是一起下跌的。因此,將中證500快速下跌歸結于雪球對沖是很牽強的。
雪球產品監管穩步推進
2021年以來,伴隨著雪球產品這類新鮮事物的快速走紅、規模上升,監管的腳步也穩步跟進,監管部門曾多次發文規范雪球產品的發行與宣傳。
2021年8月,監管部門向各券商發文,要求強化雪球產品的風險管控,提醒各證券公司應持續強化風險意識,切實加強相關業務條線的合規風控體系建設。該文件提到,在銷售底層資產為雪球產品的資管產品過程中,也應該謹慎使用“保本”、“穩賺”等詞匯片面強調收益來誘導投資者購買,金融機構的合規部門應對相關資管產品的信息披露文件、宣傳推介材料,以及在銷售過程中擬向客戶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進行統一審查,不得銷售不符合要求的資管產品。
2021年9月初,中基協針對券商資管的集合產品提出指導,要求單只產品投資雪球結構期權的比例不超過25%,全部為專業投資者且單個投資者超過1000萬的封閉式集合計劃可豁免。同時中基協稱,9月份開始對不符合要求的雪球產品不予備案,但不影響存續產品運作。
2021年11月初,深圳證監局發布《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其中對雪球資管產品的銷售管理發出風險警示——“今年以來,雪球資管產品規模持續快速增長,產品類別以集合資管產品為主,投資者結構呈現以個人投資者為主,且年齡偏高的特點。”雪球產品結構具有高票息但非保本的特點,在股市連續大幅下跌時期,易引發產品集中敲入導致個人投資者大額虧損風險。深圳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部分機構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未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僅片面強調“高收益”、“穩賺不賠”的情況,出現虧損時容易引發糾紛。
2021年1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共同起草了《關于促進衍生品業務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旨在規范衍生品業務,促進境內衍生品市場健康發展,保障各方合法權益,防范系統性風險。
今年1月初,部分涉及衍生品業務的信托公司(主要是雪球類)被暫停涉及雪球類券商收益憑證產品的發行。
此外,期貨和衍生品法等相關法律也有望在未來出臺。3月10日,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原副主席姜洋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出臺為時不遠,這部法律對我國資本市場的建設,以及對推動實體經濟更好地防控風險會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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