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正式啟動,突出把選擇權交給市場這一注冊制改革的本質,推進一攬子改革,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更好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海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師荀玉根表示,全面注冊制在市場期盼中落地,有望改善A股行業結構,進一步助力我國產業結構轉型趨勢。過去4年間,我國優質企業的融資渠道得到明顯拓寬,尤其是部分成長型的新興產業公司。可以預期,在全面注冊制改革的大環境中,將有更多的優質企業在靈活的上市標準下登陸資本市場,獲得融資發展。
交易所和證監會責任明確
此輪改革保持交易所審核、證監會注冊的基本架構不變,進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提高審核注冊的效率和可預期性。同時,加強證監會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監督指導,切實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
具體來看,交易所承擔全面審核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責任,并形成審核意見。審核過程中,發現在審項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的,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進行把關。證監會基于交易所審核意見依法履行注冊程序,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注冊申請作出是否同意注冊的決定。
證監會將轉變職能,加強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統一審核理念、標準,保持審核尺度一致。在交易所審核過程中,按標準選取或按一定比例隨機抽取在審項目,關注交易所審核理念、標準的執行情況。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防火墻”、加強質控部門和上市委、重組委(以下簡稱“兩委”)把關責任等內部制衡機制。對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檢查。
全面實行注冊制不僅涉及滬深交易所主板、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也涉及已實行注冊制的科創板、創業板和北交所。在規制內容方面,除了IPO,還有再融資、并購重組,也涵蓋了交易、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在產品方面,不僅包括股票,還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優先股、存托憑證等。另外,本次改革基于試點注冊制經驗對相關制度規則做了全面梳理和系統完善,主要是對試點階段行之有效的做法進行優化和定型,統一規則表述,取消“試點”字樣等。
主板第6個交易日起
漲跌幅保持10%不變
主板改革是此輪改革的亮點,主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上述負責人表示,從實踐經驗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個交易日起波動率相對較低,10%的漲跌幅限制可以滿足絕大部分股票的定價需求。同時,維持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對投資者資產、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注冊制改革不是“不審核”,而是放管結合,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在前端,堅守板塊定位,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交易所等各層面責任,嚴格審核,嚴把上市公司質量關,用好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等手段,堅持“申報即擔責”的原則,發現發行人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嫌疑的,及時采取立案稽查、中止審核注冊、暫緩發行上市、撤銷發行注冊等措施。同時,科學合理保持新股發行常態化,保持投融資動態平衡,促進一二級市場協調發展。
在中端,加強發行監管與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聯動,規范上市公司治理。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進一步壓實上市公司、股東及相關方信息披露責任。暢通強制退市、主動退市、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多元退出渠道,促進上市公司優勝劣汰。嚴格實施退市制度,強化退市監管,健全重大退市風險處置機制。
在后端,保持“零容忍”執法高壓態勢。建立健全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嚴肅追究發行人、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責任,形成強有力震懾。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適應全面實行注冊制的要求,加快監管轉型,推進科技監管建設,切實提高監管能力。
上市不存在“特殊通道”
注冊制改革的本質是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強化市場約束和法治約束。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將用嚴的紀律為注冊制改革保駕護航。在審核注冊流程方面,建立分級把關、集體決策的內控機制,防范權力過于集中。特別是要求交易所牢固樹立公權力意識,強化質控部門對審核工作的跟蹤監督和決策制衡,改革完善“兩委”人員組成、任期、職責和議事規則,對政治素質、專業背景、職業操守提出更高要求,提高專職人員比例,加強紀律約束,切實發揮“兩委”的把關作用。
在業務監督方面,完善交易所權責清單,建立健全交易所內部治理機制。證監會加強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監督和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審核質量。在廉政監督方面,堅持和完善對交易所的抵近式監督和對發行審核注冊的嵌入式監督,從嚴管理審核注冊人員、“兩委”委員,堅決整治政商“旋轉門”。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對資本市場領域腐敗“零容忍”,持之以恒正風肅紀。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提醒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證監會和交易所堅持開門搞審核,全程公開,全程接受監督,不存在“特殊通道”,與市場主體的正常溝通渠道是敞開的,沒有必要請托、找“門路”,更不能搞利益輸送、充當“掮客”。下一步,將建立發行人廉潔承諾機制,深入推進中介機構廉潔從業建設,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讓行賄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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