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基礎上做出5個方面修訂,上市公司申請轉板應在北交所連續上市一年以上
為了細化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的指導意見》,3月4日,三大交易所發布北交所上市公司向上交所科創板或者深交所創業板申請轉板相關辦法(簡稱“辦法”),規范轉板審核及上市安排等事宜。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2月,滬深交易所發布了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豐富掛牌公司上市路徑,打通中小企業成長壯大的上升通道,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互聯互通、優勢互補、錯位發展。北交所設立后,原精選層掛牌公司整體平移至北交所,精選層掛牌公司轉變為北交所上市公司,因此三大交易所對原轉板辦法中部分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本次辦法在保持原來的轉板辦法規范體例和主要內容的基礎上進行修改,主要修訂內容包括5大方面。
一是調整制定依據。將《中國證監會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修改為《中國證監會關于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的指導意見》。
二是名稱修訂。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精選層”“精選層掛牌公司”相應修改為“北京證券交易所”“北交所上市公司”,將“轉板上市”修改為“轉板”等。
三是明確上市年限連續計算。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請轉板,應當已在北交所連續上市一年以上;提交轉板申請時已在北交所連續上市兩年以上的,保薦人持續督導期間為公司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計算北交所上市年限時,原精選層掛牌時間和北交所上市時間合并計算。
四是調整保薦要求相關表述。轉板申請文件中與轉板公司公開發行并進入原精選層申請報告期間或公開發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報告期間重合事項,保薦人可依據時任保薦人意見等盡職調查證據發表專業意見。轉板公司進入原精選層或在北交所上市后發生事項,保薦人可依據轉板公司已公開披露信息等盡職調查證據發表專業意見。
五是調整開盤參考價相關表述。轉板公司股票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調整為其在向滬深交易所申報轉板前最后一個有成交交易日的收盤價。
另外,北交所開市前,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精選層掛牌公司申請在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的,仍適用原轉板辦法。
16:54 | 深市新能源車企憑頂尖技術敲開全球... |
13:17 | 315聚焦:OTA平臺大數據“殺熟”何... |
12:14 | 三大核心主業收入齊增長 旭光電子2... |
12:06 | 海航控股公布2月份主要運營數據 國... |
11:52 | 多元業務協同賦能 華發股份財務穩... |
11:41 | 湖南裕能2024年實現扣非后凈利潤5.... |
11:40 | 300775,涉多項違規! |
11:30 | 中國外貿信托多項創新舉措助力人民... |
10:43 | 主營產品收入下滑 中信重工2024年... |
10:28 | 亞鉀國際第一大股東擬變更為匯能集... |
10:27 | 博濟醫藥羥基紅花黃色素A制備方法... |
10:08 | 句象書店打造復合型公共閱讀空間創...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