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證券法效力進一步顯現,資本市場打擊違法犯罪的力度在增強,步伐在加快。“零容忍”監管下,立體化追責機制形成并完善,市場法治化建設不斷深入。
回望這一年,多件市場高度關注的大案要案落地,包括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康美案”宣判,巨額賠償到賬,對不法之徒形成強大震懾。依照新證券法的罰沒設定,監管處罰力度顯著加強,高昂的違法成本令蠢蠢欲動者不敢再輕易觸碰“紅線”。
“違法成本過低的情況已一去不復返了。”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認為,隨著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銜接的加強,不敢違、不愿違和不能違的生態正在形成。期待資本市場繼續夯實法治基礎,凈化市場生態,讓市場主體歸位盡責。
集體訴訟制度“再突破”
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由法條到落地,是今年新證券法實施中的重要成果之一。這既實現了“懲首惡”的目標,也體現了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的特色,凸顯了具有創新意義的證券民事賠償的制度優勢。
11月12日,“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一審判決出爐,共計52037名投資者獲賠24.59億元。康美藥業原董事長、總經理馬興田及5名直接責任人員、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及直接責任人員等承擔全部連帶賠償責任。無論是從賠償金額看,還是從上市公司責任人員、審計機構及責任人員承擔的賠償責任看,都展示了違法違規所要付出的巨大代價。
在受訪人士看來,“康美案”作為首單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示范意義重大,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賠償效應,能對證券違法犯罪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來看,權益受損投資者以“默示加入”方式實實在在地拿到了賠償款,極大增強了“獲得感”。“投資者今后可搭乘特別代表人訴訟的維權便車,由一次訴訟程序解決一攬子問題,極大提升訴訟維權效率。”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張子學說道。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鄭彧教授表示,推進集體訴訟制度的常態化還需進一步完善訴訟啟動程序,提升對重大典型惡劣案件的追責效率。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表示,特別代表人訴訟應不以數量為目的,而要從個案試點逐步擴大到穩步推進,并注重與支持訴訟、示范判決及多元化解糾紛機制相協調。
中介機構責任追究“動真招”
在注冊制下,中介機構承擔著“發行前臺”的工作,其作為看門人的責任凸顯,追責力度也相應加大。
今年以來,陸續出現了一些中介機構被追究連帶賠償責任的判例。5月,ST中安公告涉證券虛假陳述案二審判決結果,成為首例中介機構按比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生效判決;6月,華澤鈷鎳證券虛假陳述案二審判決中,中介機構承擔的連帶賠償責任比例被提升到100%。
9月,備受關注的全國首例公司債欺詐發行案“五洋債案”二審維持原判。五洋建設實際控制人陳志樟、承銷商德邦證券和審計機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對投資者7.4億元的本息承擔全部連帶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判例中,行政處罰不再作為追究民事責任的前置條件。這對中介機構執業過程中的履職盡責提出了更高要求。“現在已不是那個不處罰就沒有民事責任的階段了,投資者保護的生態在變化,對中介機構的責任判定也更加明確。”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認為,追究連帶賠償責任有利于推動中介機構依法合規執業,符合權責對等的法律精神,也極大增強了投資者的投資信心。
記者了解到,在嚴監管的大勢下,中介機構進一步加強了對財務造假的防范力度,投行業態也悄然發生變化。愛建證券投行總經理何俁表示,有些券商加強了質量控制、合規風控的中后臺管理水平,還有一些券商采取簡單的“一刀切”管理,如提高立項標準、加大獎金遞延發放比例等。而無論是何種舉措,其核心都是尋找出新證券法和注冊制下能夠滿足市場、監管和投資者需求的業態模式。
“零容忍”凝聚執法司法合力
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對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作了全面系統的部署安排,將“零容忍”上升到了新高度。《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等制度接續出臺,實現了執法效能的大幅提升,進一步豐富了投資者多元化救濟體系。
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持續完善的同時,立體追責體系也日益發揮威懾力。今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和操縱市場等犯罪行為加大懲戒力度,實現了證券法與刑法的“同頻共振”。監管部門也不斷深化與公安部的執法協作,加大對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力度,強化刑事責任追究。
據統計,今年以來,證監會及各證監局共發出逾200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沒金額遠超去年全年水平。同時,證監會9月通報,會同公安機關查獲多起操縱市場重大案件,相關人員涉嫌操縱“南嶺民爆”“今創集團”“昊志機電”股票價格案取得重大進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作配合,形成高效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合力,是落實“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重要舉措,也是持續優化市場生態的根本保障。隨著嚴監管的常態化,市場各方凝聚合力,必能遏制違法造假的亂源,助中國資本市場“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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