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今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市場”)滿月。上海環交所數據顯示,截至8月13日,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CEA)累計成交量651.88萬噸,累計成交額3.29億元。8月13日,CEA收盤價為54元/噸,較首日開盤價上漲12.5%,較首日收盤價上漲5.41%。
市場人士認為,全國碳市場運行滿月,市場交易活躍、價格穩中有升、運行平穩。下一步,全國碳市場需要多維度提升市場活躍度,這可以從增加交易品種、納入其他類型交易主體、擴大行業覆蓋范圍等方面推進。
日均成交量31.04萬噸
需進一步激發市場活躍度
據記者梳理,在全國碳市場運行滿月的21個交易日中,CEA日均成交量為31.04萬噸。從成交方式來看,其中,掛牌協議成交量為533.9萬噸,占比81.9%,掛牌協議成交額2.77億元,占比84.15%。21個交易日中,僅3個交易日有大宗協議交易。
“全國碳市場成交量中,80%以上均為掛牌協議交易,而且60%以上發生在全國碳市場開市首日,日均成交量為31.04萬噸,扣除首日后日均成交量約為12.07萬噸。”華寶證券研究創新部總經理楊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價格波動方面,以掛牌協議交易收盤價來看,CEA價格自開市以來價格呈波動上漲趨勢,日收盤價均未低于全國碳市場開市首日收盤價。從價差角度上看,在僅有的3個有大宗協議交易的交易日,大宗協議當日均價均低于當日掛牌協議日均價,價差幅度在2.72%-21.94%之間,變化較大。
近日,上海環交所董事長賴曉明表示,全國碳市場交易量不高,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到目前為止,企業的交易賬戶開戶率是80%左右,也就是2162家發電企業中約1600家完成了開戶。
企業的資金賬戶的開戶量比較低,進而影響了企業入市操作。二是此次納入交易的企業中,大多沒有參與過地方試點交易,對碳交易有關流程、管理方法、管理意識的理解都還有所欠缺,企業參與市場交易的意愿目前還有待提高。
“目前,全國碳市場的碳交易制度與機制仍待完善,包括《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自愿減排交易相關制度亟待出臺,碳排放的核算、報告、核查體系亟待完善,如除發電企業外其他行業企業碳核算方法仍待更新,此外,該方面還需解決的問題有建立碳歷史數據庫,提高碳排放數據質量及中國碳數據話語權等。”談及目前全國碳市場亟須解決的問題,楊宇如是說。“另外,根據近一個月交易情況來看,進一步激發市場活躍度也是需要解決的問題,如增加交易品種、納入其他類型交易主體、擴大行業覆蓋范圍等。”
“目前,全國碳市場最值得關注的是的流動性問題。”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王遙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全國碳市場剛剛起步,需要給市場一定的運行期。未來,隨著交易機制成熟,交易主體增多,除了控排企業之外,其他投資機構也有可能參與進來,以及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成為交易品種,全國碳市場的流動性會逐漸增加,為排碳合理定價。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此前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盡快出臺,建立健全全國碳市場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對全國碳市場各環節的監管,有效防范市場風險。在發電行業碳市場運行良好的基礎上,擴大行業覆蓋范圍,逐步納入更多高排放行業,逐步豐富交易品種、交易方式和交易主體,提升市場活躍度。
市場規模和現貨制度體系
制約碳期貨制度設計
“全國碳市場啟動后,大家期望它能充分發揮市場定價功能和資源配置功能,促進碳減排。預計隨著全國碳市場的制度和規則不斷完善,未來全國碳市場也會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王遙如是說。
“全國碳市場還屬于起步階段,建設和完善工作還非常艱巨,還需要一個比較長期的過程。”賴曉明表示,高質量的碳市場應該具備六大特征,即政策清晰穩定,法規制度健全;運行機制合理,并且能夠不斷優化;交易規模要比較大,流動性要比較高;價格波動平穩,要避免市場的大起大落;交易主體多樣化;交易品種要豐富,除了現貨外,還要推出相應的衍生品市場。未來還要推出期貨,形成多層次市場。
對于碳期貨品種,今年6月份,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廣州期貨交易所(簡稱廣期所)自籌建以來,始終高度重視碳期貨品種研發工作,持續關注碳現貨市場運行及制度建設情況,密切聯系行業企業,緊貼現貨市場實際需求,積極開展碳排放權期貨合約及規則研究論證工作。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廣期所開展廣泛調研論證,完善合約規則設計,在條件成熟時研究推出碳排放權相關的期貨品種。
近日,廣期所總經理朱麗紅表示,目前,全國碳市場規模和現貨制度體系是影響碳排放權期貨制度設計的重要因素。隨著更多控排行業納入,可交易的碳排放配額量不斷增加,都將有助于碳排放權期貨市場的功能發揮和穩定運行。此外,現貨制度體系的不斷優化和穩定將有助于碳排放權期貨合約制度的科學設計,期待碳排放權現貨市場不斷優化完善,為碳排放權期貨的適時推出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
“從國際碳市場經驗上看,歐盟碳市場在開市第一年就開啟了碳期貨交易,但韓國碳市場自2015年開始交易至今還未推出碳期貨產品。”楊宇表示,盡管增加碳期貨等衍生品交易對于價格發現、提升市場活躍度、企業風險管理方面存在重要意義,但就經驗來看,在市場機制完善、減排目標合理、現貨交易達到一定活躍度的前提下,推出碳期貨等衍生品更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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