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左永剛
1月26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證監會日前依法對曹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改正,并處以20萬元的頂格罰款。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介紹,“山石觀市”微信公眾號當事人曹磊因編造傳播了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證監會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曹磊為某知名網站傳媒從業人員,其本人注冊運營“山石觀市”微信公眾號。2017年11月20日,曹磊收到其微信好友發來的《2018年金融機構會議紀要.PDF》文檔,之后撰寫了標題為《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文章,于當日通過“山石觀市”微信公眾號發布,編造傳播了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虛假信息,經由網絡廣泛散播。實際上,上述會議紀要所指會議為中國指數研究院邀請相關金融機構及房地產企業召開的常規會議,已連續舉辦七期,會議組織與證監會無關,并非在證監會召開或由證監會組織召開的會議。曹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影響和市場影響,擾亂證券市場,證監會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高莉強調,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網絡工具已成為資本市場中信息發布、傳播的重要渠道,為市場效率的提升做出了積極貢獻。與此同時,也有個別主體基于所謂“流量經濟”的考慮,為追求“頭條效應”,利用新媒體的傳播便利制造熱點,博取眼球,甚至不惜突破法律紅線,造謠生事,搬弄是非,欺詐愚弄網絡受眾,敗壞行業風氣,污染輿論環境。
高莉表示,曹磊作為傳播媒介從業人員,運營擁有眾多用戶的微信公眾號,本應嚴守法律底線,恪守行業規則和職業道德,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向網絡受眾提供真實信息,但其漠視法律,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誤導社會公眾,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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