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尚伃
見習記者 于宏
作為保薦機構,券商投行承擔著助力優質企業上市融資、為市場提供更多優質投資標的的重要職責。為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行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2月15日,《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
截至2月28日,《規定》落地以來,其影響已在近期部分公司的上市招股意向書中有所體現。券商投行收取保薦及承銷費用的新模式“上線”,主要為約定固定費率及“保底”金額,并且按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鄭志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規定》嚴格規范保薦機構的服務收費機制,有利于解決保薦機構長期存在的激勵扭曲問題,助推培育獨立、客觀、公正的中介機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注入持久動力。”
約定固定費率+“保底”
按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
在服務企業IPO的過程中,保薦及承銷費用是券商投行主要收取的兩項服務費用。《規定》明確,“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以及收費多少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條件。證券公司從事承銷業務,應當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綜合評估項目成本等因素收取服務費用,不得按照發行規模遞增收費比例。”
與過往的券商投行收費“慣例”相比,此次新規明確禁止了保薦費與上市結果掛鉤、承銷費按發行規模遞增等做法,要求中介機構遵循市場化原則,根據工作量、所需資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并與發行人在合同中約定收費安排。同時,對于發行人,《規定》要求,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時,應當在所報送的招股說明書或者其他相關信息披露文件中詳細列明各類中介服務收費標準、金額以及發行人付費安排等信息。
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高寄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規定》落地后,合規壓力將倒逼保薦機構的獨立性進一步提升,敦促中介機構更好回歸‘看門人’角色,以更強的輔導力度支持更優質的企業上市,有利于維護公平、規范的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從實踐情況來看,《規定》自2月15日實施以來,截至2月28日,已有漢朔科技、弘景光電、新亞電纜3家公司在上市招股意向書的發行費用概算中,披露了保薦或承銷費用將按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上述3家公司均采用發行募資總額乘固定比例的方式來確定保薦或承銷費用,同時,部分公司與保薦機構約定了保薦或承銷費用的最低“保底”金額。
例如,漢朔科技披露,本次發行的保薦及承銷費用中,保薦承銷費分階段收取,保薦承銷費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的8%,并且不少于8000萬元;參考市場保薦承銷費率平均水平,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根據項目進度分節點支付。
弘景光電披露,本次發行的保薦及承銷費用中,保薦費為160.38萬元,承銷費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的8%;參考市場保薦承銷費率平均水平,經友好協商確定,保薦費根據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新亞電纜披露,本次發行的保薦及承銷費用為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的7.5%,且保薦及承銷費用總金額不低于3018.87萬元,其中,保薦費用755萬元,承銷費用為保薦及承銷費總金額扣減保薦費用;參考市場保薦承銷費率平均水平,經友好協商確定,根據項目進度分階段支付。
引導投行健康發展
助力上市公司提質
“沒有激勵是不行的,但過強的結果導向激勵同樣會產生新的問題。”鄭志剛進一步表示,長期以來,保薦機構的服務收費與公司上市結果及募資規模直接掛鉤,這種以結果為導向的收費模式,可能導致中介機構難以保持獨立客觀立場、為實現短期利益對發行人進行過度包裝,甚至出現違規操作、財務造假等市場亂象,損害市場健康發展。
展望未來,鄭志剛表示:“《規定》將保薦機構服務收費與上市結果解綁,有利于敦促保薦機構更專注于價值發現和風險防控,推動行業回歸憑借專業服務和良好信譽獲得報酬的本質邏輯。隨著《規定》的深入實施,市場有望形成中介機構、上市公司與投資者多方共贏的新生態。”
從投行角度出發,西部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孫寅表示:“由于股票公開發行周期較長,從交易所受理到最終上市通常需要1年到2年,在交易所受理前企業還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規定》提出券商保薦業務可按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能夠縮短投行部門的回報周期,有利于較好平滑投行收入波動。同時,《規定》關于收費行為的規范,能夠防止中介機構與發行人不當的利益捆綁,有利于引導投行業務健康發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此外,《規定》的實施可能為券商行業格局帶來一定的改變。財通證券非銀行業分析師許盈盈表示:“《規定》明確地方各級政府不得給予發行人或者中介機構獎勵、中介機構可按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或將使得規模較小、盈利能力較弱的待上市公司在考慮啟動IPO流程時更加謹慎,進而影響券商投行競爭格局。預計更為依賴中小企業IPO、以低價承攬為競爭策略的部分券商將受到一定沖擊,投行展業具備相對競爭優勢的頭部券商將更受青睞,行業集中度或進一步提升。”
22:46 | 中國最大的零食連鎖零售商鳴鳴很忙... |
21:59 | 金健米業聚焦主業漸入佳境 一季度... |
21:57 | 格靈深瞳2024年實現營業收入1.17億... |
21:55 | 松井股份: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 |
21:55 | 精進電動: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 |
21:55 | 輝煌科技: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 |
21:55 | 蘭生股份: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九次會... |
21:55 | 宜賓紙業:202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 |
21:55 | 中英科技: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 |
21:55 | 愛麗家居: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21:55 | 湖南海利:監事會決議公告 |
21:55 | 交建股份: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社有限責任公司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240020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京B2-20250455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201377號京ICP備19002521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安卓
IOS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