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靜
6月13日晚間,維維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枝江酒業”)因未按規定的申報期限對過去30年的消費稅進行納稅申報,被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追繳稅款,涉稅金額高達8500.29萬元。此消息一出,立即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證券日報》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維維股份,公司方面回應稱,稅收追溯征收事宜尚存在不確定性,正在協調相關事宜。
據維維股份公告披露,枝江酒業在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間,未按照稅法規定進行消費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經過調查核實,核定了枝江酒業上述期間的應納稅費,包括消費稅7835.29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512.77萬元以及教育費附加152.22萬元,共計8500.29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枝江酒業曾是維維股份的控股子公司。2020年,維維股份將所持有的枝江酒業71%股權全部轉讓給了江蘇綜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綜藝”)。然而,根據維維股份在股權轉讓時與江蘇綜藝簽署的相關協議,如果稅收機關對枝江酒業進行稅收追溯征收,維維股份將負責補繳相關稅款。
此次稅收追溯征收將對維維股份的財務狀況產生較大影響。維維股份表示,若公司承擔補繳上述稅收追溯征收款項,將計入2024年當期損益。經初步測算,預計影響公司2024年度利潤總額約8500萬元。
維維股份2023年年報顯示,公司去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2.09億元,同比增長119.84%。
對于這一突如其來的財務壓力,維維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應收枝江酒業欠款本金1.23億元。根據2023年公司與江蘇綜藝、枝江酒業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若稅收追溯征收款項實際發生時,將直接在枝江酒業欠付公司的1.23億元款項中予以抵扣。
“維維股份依據股權轉讓補充協議進行抵扣的做法,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公司資金壓力的一種方式,但是否合理,還需依據具體的法律法規和稅務機關的判斷。”一名不愿具名的財務分析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對于枝江酒業以及其現任控股股東江蘇綜藝將如何解決上述問題,《證券日報》記者分別聯系了枝江酒業及江蘇綜藝,但截至發稿,雙方并未回應。
據了解,這并非枝江酒業首次被核定應補繳稅款。早在2020年1月份,維維股份就曾發布公告稱,子公司枝江酒業自查補繳了自2015年至2018年的消費稅及附加稅費,合計金額達2.07億元。上述補繳稅款事項不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被計入2019年當期損益。
對于此次稅收追溯征收事宜,維維股份表示,公司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上述事項進行會計處理,具體會計處理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后的數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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