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鄭馨悅 見習記者 孫文青
就科華生物(*ST科華,002022)與子公司仲裁問題,9月22日,科華生物相關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積極推進股權收購事項,盡早解除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給公司造成的影響。
在此之前,科華生物一連發布多則公告。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科華生物正在籌劃收購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蘇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簡稱“天隆科技”)剩余38%股權。這意味著在過去一年多時間里,經歷子公司索取105億元投資價款、A股史上首樁IVD上市公司并購“告吹”、警示退市風險等諸多事宜后,科華生物逐漸進入新發展階段。
籌劃收購 珠海保聯仍為第一大股東
根據科華生物最新披露的公告,公司正在籌劃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資產。標的資產正指向過去一年與科華生物產生諸多爭端的子公司天隆科技的38%股權。
2021年7月,科華生物第一大股東珠海保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保聯”)宣布擬以19.5億元受讓其所持有的18.63%股權,公司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發來的通知,彭年才、李明、苗保剛、西安昱景同益企業管理合伙企業就與科華生物簽訂的《投資協議書》所引起的爭議提出仲裁申請并獲受理。
該爭議起于科華生物早年收購天隆科技一事。按照投資協議書,科華生物收購天隆科技股權需分兩個階段完成,截至2021年,科華生物已經以5.54億元對價獲得天隆科技62%股權,剩余38%股權需在2021年度內完成,屆時天隆科技的整體估值以9億元、天隆科技2020年度扣非凈利潤25倍兩者孰高為準。而受益于新冠診斷業務銷售業務增長,天隆科技2020年扣非凈利潤達到11.06億元。
換言之,結合當初協議,科華生物另需支付105億元完成對天隆科技剩余38%股權收購。而科華生物認為,剩余股權收購受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隨后,科華生物與彭年才、李明等對簿公堂。
在有關天隆科技剩余股權收購上,上述公告是科華生物近期首次對外披露實質性進展。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交易估值及定價尚未確定。對于本次交易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具體認定,科華生物提示將在重組預案或者報告書中予以詳細分析和披露,目前本次交易仍處于籌劃階段。為避免造成重大影響,科華生物已經申請A股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22年9月22日開市時起停牌,預計停牌、暫停轉股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
此外,在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因珠海保聯近期法定代表人由周琴琴變更為馬志超,科華生物選舉馬志超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公司同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選舉馬志超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與公司第八屆董事會任期一致。周琴琴不再擔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長及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
影響仍存 科華生物調整發展節奏
“天隆科技是國內分子診斷領域老牌公司。”多位診斷行業資深從業人士曾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天隆科技之于科華生物的重要意義,早期無論是天隆科技的產品還是設備銷量均不錯,由于發展過于平穩到后期存在一定瓶頸,而被科華生物并購。正如其所言,在科華生物并購天隆科技之初,后者的業績表現并不出彩:2017年虧損1100萬元,2018年第一季度虧損335萬元。直到2020年新冠疫情發生后,在科華生物2020年近41億元的營收構成中,以分子診斷起家的天隆科技檢測產品成為重要營收來源。
而眼下,與天隆科技的仲裁則一再影響科華生物業務進度。今年8月份,科華生物擬以此前發行的7.18億元可轉債用于研發及總部運營提升和化學發光生產線等項目建設。特別在化學發光項目上,目前國內市場近90%的份額被羅氏、雅培、丹納赫等幾家國外巨頭壟斷,具有龐大的“國產化”空間,吸引了國內眾多醫療器械上市公司布局。現階段,這塊業務并非科華生物和天隆科技傳統優勢領域。
“一方面受疫情影響,另一方面,因公司仲裁案,公司募集資金賬戶被凍結,導致資金投入延后。”科華生物對外稱。根據當前實際情況,基于審慎原則,科華生物決定擬將募投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延長至2024年1月。
公司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董事會對未來發展具備信心。未來,公司仍然會圍繞主營業務開展經營活動,落實“試劑+儀器”共同發展的策略經營戰略,持續加大對研發的投入,豐富自身產品線及業務模式。
天隆科技對于科華生物的重要性還在于能否助其順利“摘帽”。由于天隆科技管理層違反科華生物對控股子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等規定,拒絕科華生物配合聘請的立信會計師開展2021年度審計工作,導致科華生物2021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相關規定,自今年5月6日起,深交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科華生物”變更為“*ST科華”。
“通常對于這類由于信披違規導致的退市風險警示,理論上相比因企業經營問題導致的財務指標觸及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更容易基于完成整改等原因成功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但具體要以個案為準。”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瑞則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此外,“類似案件在具體實務中并不少見,并且法官在審理中一般也是結合個案處理。”王瑞還認為,本案爭議焦點之一是科華生物要不要高價收購剩余股權,應適用合理商業風險、情勢變更原則還是不可抗力條款處理的問題。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之第十四項的理解,裁判者可能會引導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即,雙方協商不成,裁判者會支持解除合同請求。
(編輯 上官夢露)
01:54 | 17家A股白酒公司交出2024年成績單... |
01:54 | 貴州茅臺一季度凈利潤同比增長11.5... |
01:54 | 上市車企去年業績“冰火兩重天” ... |
01:54 | 隆基綠能去年研發投入約50億元 加... |
01:54 | 旅游上市公司年報掃描 入境游有望... |
01:53 | 從幕后到臺前 供應鏈企業以技術創... |
01:53 | 技術競賽再升級 動力電池進入“多... |
01:53 | 道恩股份重大并購接連落子 化工新... |
01:53 | 零售行業供應鏈 從效率競爭發展到... |
01:53 | 藍科高新一季度訂單量回升 多舉措... |
01:53 | 期貨公司首季合計實現凈利潤近25億... |
01:53 | 券商“選股”清單揭曉:一季度新晉...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