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正
6月9日晚間,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夏貝爾”)披露,公司收到上交所《關于對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因涉及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披露、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業績快報披露不準確等多項違規行為,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資者知情權,公司原控股股東、時任董事長、時任總裁等多人受到上交所紀律處分。
針對上述情況,《證券日報》記者多次電話聯系公司,但截至6月10日晚間截稿,公司座機始終無人接聽。
據悉,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4日,主要從事設計、品牌推廣和銷售服飾產品等業務。2018年,其直營店曾接近一萬家,素有“中國版ZARA”之稱,也是國內首個“A股+H股”上市的服裝企業,隨后由于多種問題積重難返,在最輝煌時期盛極而衰,歷經五年草草落幕,于2022年5月24日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上海良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程偉雄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單店平效(銷售業績/店鋪面積)低的現象早在拉夏貝爾擴張初期就已經有所顯現,而在如此低迷的市場下,還繼續將募集資金投入直營渠道建設,成為了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步“錯棋”。
據程偉雄介紹,拉夏貝爾后期渠道的多元化和直營并沒有徹底解決企業的高庫存問題,反而隨著大肆擴張使得庫存隨之增加,導致企業疲于去庫存而再無心進行產品創新。
上述《決定》內容指出,對拉夏貝爾和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總裁(代行董事會秘書)邢加興,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段學鋒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吳金應、時任總經理尹新仔、時任總經理張瑩、時任財務總監虎治國予以通報批評。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法律層面講,受到上交所紀律處分后,拉夏貝爾相關人員在未來工作中會受到兩大方面的制約和影響。
根據《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施以紀律處分的實控人、董監高等人員:1.任職資格受限。在一定期限內,被處分的相關人員不得被提名或擔任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等高管職務;2.相關權利受限:在一定期限內,被處分的相關人員不得成為股權激勵對象,不得減持股份,影響了其相關的經濟權利和股東權利。
(編輯 白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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