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推進會日前在昆明舉行,云南省于2019年1月出臺了“上市十條”,力爭經過3年時間努力,到2021年,云南省上市公司數量或實現翻番,達到70家以上。在此期間,政府部門將給企業開通“綠色”通道,特事特辦,為企業上市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證券日報》記者現場了解到,為促進企業上市,云南有關政府部門圍繞八大重點產業、打造“綠色食品”、“綠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張牌、數字經濟等,篩選出符合上市的后備企業,形成200戶左右的省級后備企業資源庫,按照實現上市條件和要求優中選優,精準確定50戶為重點企業,作為三年上市“金種子”企業。其中,對于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企業給予1600萬元獎勵更顯得當地政府對企業支持的態度和決心。云南省常委、常務副省長宗國英出席活動并講話。
短板:上市后備資源不足
業內人士指出,大力推進企業上市,培育高質量上市公司,促進產業與資本結合,對實體經濟發展具有積極的引領帶動作用。
《證券日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從全國來看,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北京等經濟發達省份,上市公司數量都在300家以上,廣東省更多達600余家;山東、福建、四川、湖北、湖南等經濟強省,上市公司數量也都在100家以上。依靠數量眾多的上市公司,每年資本市場股權融資中絕大部分資金都流入了上述省市。但截至2018年末,云南省A股上市公司只有35家,在全國僅列第24位,低于云南GDP20位的排名。
就當前云南省上市企業僅有35家現實問題,云南省證監局局長林林指出:“我省上市公司增量落后,2014-2018年5年間,新增上市公司僅為6家;上市后備資源不足,面臨斷檔的可能;區域發展不平衡,各州市間上市公司數量和擬上市企業資源分配差異巨大,新增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昆明,2014年以來,昆明以外州市僅有玉溪、大理、迪慶有企業成功上市。”
林林表示:在思想觀念上,云南省企業經營理念仍然相對保守,政府大多習慣于就上市論上市,把上市當作錦上添花的事情孤立地看待;在經濟基礎和經濟結構上,云南省經濟發展面臨不平衡不充分、工業化水平不高,傳統產業占比大,自主創新能力不足,縣域經濟薄弱,民營經濟活力不足等問題;在方式方法上,云南省部分企業在推進上市過程中,只會講“云南話”,不會講資本市場的“普通話”,導致上市遭遇挫折。以上的因素就是我省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存在問題和困難的原因。
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李春暉表示,“因企業改制上市成本較高,使得企業上市積極性不高。改制上市的繳稅壓力較大,一次性繳稅有一定困難。部分企業上市項目用地需求較大,需要得到用地保障。企業改制上市綜合金融服務不足,多層次資本市場不完善。部分企業歷史遺留問題較復雜,制約企業上市進程等,是當前我省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主要癥結。”
支持:最高獎勵1600萬元
為激勵云南省具有成為上市公司潛力的企業朝“上市倍增三年”的目標奮進,云南省政府于今年1月特別發布了“上市十條”行動方案。
首先,云南省政府再次明確了上市公司三年倍增目標。隨之提出:精準確定三年上市“金種子”企業。根據云南省政府的行動方案,政府將篩選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較強、盈利水平好、有較好上市基礎的企業,形成200戶左右的省級后備企業資源庫,按照實現上市條件和要求優中選優、動態管理,精準確定50戶左右重點企業,作為三年上市“金種子”企業,集中政策和資金等資源,予以重點扶持、重點推進、重點突破。
其次,對于這50戶“金種子”企業,政府除給予重點關注外,還將切實地解決的企業遇到的困難,尤其是要落實稅收優惠扶持政策。企業上市過程中,改制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等固定資產劃轉時,符合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企業改制重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金種子”企業繳納稅款確有困難的,可按照法定程序向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經核準后在規定期限內可暫緩繳納有關稅款。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的,個人股東1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值得一提的是,云南省政府在此行動方案中提出了高額的企業上市財政獎勵補助政策。
對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證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省財政給予1600萬元獎勵,獎勵按前置原則,分階段撥付,其中,對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已與證券機構簽署有關協議的,獎勵300萬元;進入上市輔導備案期獎勵700萬元;申請材料被證監會受理獎勵600萬元。企業上市后由省財政給予1600萬元獎勵。對于“借殼”或“買殼”外省上市公司并將注冊地和納稅地遷入云南省的企業,經考核,省財政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于在“新三板”和云南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的企業,省財政分別獎勵100萬元和50萬元。
此外,該行動方案還包括保障企業上市項目用地需求、做好金融綜合服務、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做好上市協調服務工作、建立“金種子”企業聯系機制,強化上市工作組織保障等多個方面為“金種子”企業上市“保駕護航”的政策。
決心:三年內數量實現翻番
云南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倍增”目標,即:到2021年,全省上市公司的數量實現翻番,達到70個以上。在具體的行動方案中,政府將此目標按各類企業及各州市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分配。
云南省政府要求:在新增的上市公司中,省屬國有企業新增上市公司要達14個以上;昆明市新增10個以上;曲靖市、玉溪市、紅河州、大理州分別新增2個以上;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臨滄市分別新增1個以上。推進初創型科技型中小企業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加快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組建運營,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資本市場“云南板塊”。
“我省上市公司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與全省國民經濟發展水平不匹配,更與實現云南跨越式發展的要求差距甚遠。”云南證監局局長林林在會議中表示。
對下一步上市倍增的工作,林林提出幾點建議:一是把思想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二是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提高企業的質量就是筑牢上市工作的基礎,擬上市企業要牢固樹立公眾公司意識;三是落實政府的協調作用,提高協調和決策的層級,也就是方案中要求的建立“一對一”企業聯系機制;四是夯實中介機構的服務作用,要求中介機構不斷提高專業服務能力,為擬上市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提出可行方案。
有業內人士指出,云南省委研究制定的《云南省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也即“上市十條”充分表現了云南省政府積極推進企業上市,實現“三年倍增”目標,繁榮云南產業經濟的決心。
云南省國資委主任羅昭斌在會議中表示:“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的提出具有重大意義,上市公司數量的多少已成為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云南省經濟社會要實現高質量發展,省屬企業要實現跨越發展,推進企業上市無疑是現階段最重要的途徑。”
對于行動方案中省屬企業的既定目標,羅昭斌還提出多措并舉,打造省屬國有企業上市新格局;攻堅克難,全面推進省屬國有企業上市倍增等多項措施,確保完成上市倍增目標任務,為實現云南省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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