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4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舉辦依法保障新業態勞動者保險權益新聞發布會,發布八個典型案例,第一個典型案例為“穿透式”審理認定眾包騎手為意外險的實際投保人。
本案充分運用“穿透式”審判思維,深入產品實質,剖析交易架構,把握行業邏輯,依法認定“外賣騎手”在新業態保險中的實際投保人地位,妥善保障了新業態勞動者群體的保險權益,維護了金融交易的實質公平。同時,本案在引導平臺企業直面社會責任,敦促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激活新業態就業活力方面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及政治效果的統一。
認定騎手為實際投保人
法院判令保險公司賠償60萬元
據悉,騎手田某每日接單前必須在平臺系統點擊購買眾包騎手意外險(俗稱“一日險”),保費由系統自動在田某報酬中扣收。在田某于出租屋內猝死后,田某的法定繼承人周某向某保險公司主張保險金60萬元遭拒。
某保險公司辯稱,保險單顯示的投保人系平臺合作商而非騎手田某,田某非死于猝死保險金條款約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根據保險公司與保險經紀公司達成的合作協議,保險公司已就猝死保險金條款向保險經紀公司進行了提示說明。
北京金融法院通過剖析保險交易架構中的多層商業嵌套,穿透認定實際投保人為眾包騎手田某,猝死保險金條款為隱性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向平臺控股的保險經紀公司進行免責提示告知對騎手田某不發生效力。最終,判令保險公司賠償周某保險金60萬元。
對于認定騎手為實際投保人,北京金融法院表示,眾包騎手意外險的投保方式系通過平臺系統電子投保,具有一定強制性,騎手每天在平臺APP點擊接單前,必須在APP上點擊購買案涉保險,系統自動從騎手跑單報酬中扣收保費。相應投保系騎手自行操作發起,保費出自騎手,保險受益人系騎手及其法定受益人。眾包騎手意外險旨在保障騎手的人身安全及分擔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其保障的是騎手人身權益而非平臺、平臺合作商等其他主體權益。保險公司對于客戶群體、保障對象、投保流程等內容應當明知。騎手及法定受益人主張穿透認定實際投保人系騎手本人,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于猝死保險金條款為隱性免責條款,北京金融法院表示,眾包騎手是通過面向公眾開放的外賣平臺APP注冊,自行決定是否接單配送的騎手,具有工作時間碎片化、工作地點自由化的特征。保險公司作為保險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應知悉該類被保險人的工作特性及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
“保險公司以猝死保險金特別約定條款中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作為承擔保險責任的條件,實質系對保險保障范圍進行了限縮,客觀上加重了被保險人的責任,系隱性免責條款。”北京金融法院表示,保險公司若基于降低自身賠付風險的考慮,應當明確解釋何為眾包騎手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保險公司如要排除配送途中以外的時間和空間,應在保險條款中做特別提示并加以說明,否則該條款不產生效力,人民法院有權作出對保險公司不利的解釋。
保險公司提示說明義務的履行對象應當是實際投保人。一般情況下,保險經紀人代理投保人締結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向保險經紀人進行提示說明的后果應及于投保人。但在新業態保險中,眾包騎手意外險保險單記載的投保人是平臺合作商,而實際操作投保、交納保費以及保險受益人為騎手。在無證據顯示騎手能夠從保險經紀人、平臺合作商處了解保險合同內容的情況下,不能僅依據保險公司向保險經紀人進行了提示說明而認定保險公司向實際投保人完整、適當地履行了提示說明義務。
新業態勞動者遭遇保險拒賠
需做好四方面準備
談及新業態勞動者在購買新業態保險產品時、遭遇拒賠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法官王思思表示,在投保過程中,一是注重對合同主體與資質核查。比如:對銷售方身份的核實,需要確認代理人是否具備保險從業資格。
二是要注重對保險條款關鍵要素的解讀分析,例如:對保障范圍與免責條款的審核,廣大勞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對您關注的保險條款、專業名詞,特別是免責條款進行逐項解釋。在賠付條件與標準的內容上,注重對理賠時效等重點內容的核實詢問。
三是針對與勞動者職業類別緊密相關的專屬事項,需要特別關注。比如,注重審查職業風險適配性問題,注重確認保險是否覆蓋“高溫中暑”“暴雨路滑摔倒”等職業特有風險。
如果遭遇保險拒賠,王思思建議在訴訟前做好以下四方面準備:第一,充分地做好證據搜集和固定。例如:在用工關系證明上,建議全面搜集平臺用工協議、工資流水與轉賬記錄、工作痕跡(比如手機APP里的接單量、在線時長、打卡記錄、派單記錄、工作服/裝備)。再如,第三方見證證明,與配送客戶溝通的音頻視頻。關于事故責任與損害證明方面,要注重保留事故現場證據,比如拍攝事故地點全景(包括交通標志、路況)、車輛碰撞位置、外賣箱散落狀態,特別注意拍攝周邊監控設備位置。注意保留報警記錄、醫療費與損失證據,誤工證明等。
第二,要注重法律咨詢,您可以通過上網檢索類案判例,特別是通過檢索人民法院已經公開的裁判文書、檢索人民法院案例庫案例、法答網精品問答精準選擇訴訟策略。當然,也歡迎您關注我們北京金融法院的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相信您可以從我們發布的金典案例、普法文章中找到答案。
第三,在程序準備上,特別提醒您注意把握時效,按照協商優先、調解介入、仲裁、訴訟的方式選擇維權路徑。
第四,在維權過程中,避免過激行為,謹慎簽署文件,理性評估成本,做好“三早三全”。
(編輯 郭之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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