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11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消息稱,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豐富保險資產配置結構,助力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基礎設施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與保險資金需求相吻合,能夠較好匹配保險機構的投資特性。一是,基礎設施基金以基礎設施項目作為底層資產,項目運營周期較長,強制派息分紅,能夠提供長期穩定的現金流,和保險資金長久期屬性相匹配。二是,基礎設施基金和股票、債券等大類資產的相關性較低,有利于保險資金開展分散投資。三是,基礎設施基金的發行標準統一,信息披露程度較高,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為保險資金參與基礎設施項目提供了標準化投資品種。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基金,既能更好滿足保險資產長期配置需求,又能拓寬參與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渠道,服務國家戰略發展。
明確保險機構資質要求
前述負責人表示,此前,銀保監會已經明確了保險資金試點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相關監管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開展投資,有關要求與《通知》規定基本一致。此次制定出臺《通知》,從制度層面明確投資規范和監管規則,進一步建立健全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長效機制,防范相關業務風險。
就哪些保險機構可以參與投資基礎設施基金,《通知》提出了多項資質要求。總體來看,保險機構開展基礎設施基金投資業務的,應當公司治理完善,市場信譽良好,具備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和投資管理制度,經營審慎穩健。
具體來看,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公司自行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應當具備不動產投資管理能力,最近一年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結果不得低于80分,上季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
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公司委托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其他專業管理機構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最近一年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結果不得低于60分,上季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險資金或通過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應當具備債權投資計劃產品管理能力,且公司最近一年監管評級結果不得低于C類。
保險資金投資的基礎設施基金,基金管理人和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在注冊資本、管理資產、專業人員、資產托管、風險隔離等方面,應當符合銀保監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監管要求。其中,基金管理人和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的管理資產和專業人員可以合并計算。
此外,保險機構應當健全公司治理,完善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決策程序和授權機制,建立相對集中、分級管理、權責一致的投資決策和授權制度,明確相關決策機構的決策權限。
防范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
《通知》還設定了投資標的條件。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公司投資的基礎設施基金及投資于基礎設施基金比例不低于80%的資產管理產品,應當納入不動產類資產投資比例管理。
同時,保險機構也需要加強投資主動管理。《通知》明確,保險機構投資基礎設施基金前,應當對基礎設施基金持有項目的經營管理、財務、現金流、法律權屬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形成分析評估報告。
在風險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保險機構應當加強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風險管理,按照上市權益類資產投資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防范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
此外,《通知》還強化了監督管理要求。保險機構應當審慎評估投資基礎設施基金可能出現的重大風險,制定相應風險處置預案。基金凈資產發生10%及以上損失,基礎設施項目運營、項目現金流或產生現金流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的,保險機構應當及時向銀保監會報告。而且,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公司應當將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基金情況納入季度資金運用情況報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將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基礎設施基金情況納入年度產品業務管理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相關投資情況、項目運營情況、風險管理情況等。
保險機構違反《通知》規定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銀保監會將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監管措施或實施行政處罰。
按照業務實質進行穿透監管
對于制定《通知》的主要原則,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一是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將風險收益特征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需求的基金產品及時納入投資范圍,分散投資風險,助力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二是堅持穿透監管理念,基礎設施基金同時具備公開市場權益類產品和不動產資產屬性,堅持按照業務實質進行穿透監管。三是堅持穩妥起步原則,對保險機構參與投資基礎設施基金,在投資能力、監管評級等方面設置一定條件,引導保險機構開展理性投資和長期投資。
保險資金具有期限長、規模大、來源穩定等特性,與基礎設施項目融資需求天然契合。據銀保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9月末,保險資金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產品,累計投資交通、能源、水利、棚戶區改造等基礎設施領域3.31萬億元,為在建項目和補短板重大項目提供了融資支持。
針對下一步如何推進保險資金規范參與基礎設施基金投資業務,前述負責人表示,銀保監會將持續完善政策體系,強化分類指導,支持保險資金規范開展基礎設施基金投資業務,防范投資風險。
一是,加強業務審慎監管。綜合運用監管評級結果、投資管理能力等監管工具,支持合規審慎、評級較好的公司開展基礎設施基金投資業務,限制經營激進、風險較高的機構開展新業務。對于違反規定投資的機構,依法采取有關監管措施,提高違規成本。
二是,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保險機構加強投資主動管理,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產品交易結構和基礎資產狀況等風險評估,落實防范風險的主體責任。
三是,完善配套監管措施。加強溝通協調,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揮基礎設施投資和產業鏈延伸優勢,參與基礎設施基金底層項目運營管理,豐富REITs產品形態,服務保險資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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