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春蓮 見習記者 許偉
6月22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發布《關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就交易場所、交易方式、交易時段、交易賬戶等事項進行明確。這意味著,現階段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已就緒,全國性的碳市場啟動在即。《證券日報》記者于近日專訪了安永亞太區金融服務可持續發展主管、安永大中華區金融服務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合伙人李菁,探討了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前景。
李菁在接受采訪時談到,碳市場交易規則借鑒了成熟金融產品的交易規則,對碳價的波動范圍進行了合理的約束,采用了有效的風險防范手段,相信全國碳交易將在各種制度的保障下有序進行。在“碳達峰、碳中和”的雙碳目標背景下,各交易主體將積極參與碳市場之中,碳市場將反映碳配額的公允價值。
在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建立前,我國已經進行了此前的區域性的市場試點。區域性市場的運行,有哪些經驗值得參考和學習?對此,李菁認為,區域性試點市場的經驗表明碳市場作為一種靈活的市場機制,一方面更容易吸引排放企業主動參與,另一方面也可以給各交易主體參與碳交易提供了有效途徑。
她提到,中國自2013年開始至2020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深圳、四川和福建9個省市開展了碳排放交易的試點工作。各試點碳交易體系在過去七年間運行良好,碳排放報告核查、配額分配、交易、履約等工作有序開展。碳市場對數據準確性的嚴格要求對各試點省市能源、碳統計體系的搭建和企業能源、碳管理意識的提高起到了非常好的倒逼作用,碳排放權作為一種新型有價資產的概念逐漸深入人心。以北京為例,北京已初步建立了“制度完善、市場規范、交易活躍、監管嚴格”的區域性碳排放交易市場,并有效利用市場機制推動了節能減排,“十三五”期間,北京市碳強度比2015年下降23%,超額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成為全國碳強度最低的省級地區。
本次在全國碳市場交易的碳排放權其實質是“碳配額”,碳排放權的另一種技術路徑是“碳積分”。后者在汽車行業開始落地。這兩種技術路徑的思路有什么異同?碳積分未來是否適合在類似的公開市場交易?
李菁首先對碳積分的概念進行了明晰。她指出,2018年4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隨后2020年6月15日,監管部門又發布《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根據管理辦法,汽車行業采用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CAFC)、企業新能源乘用車汽車積分(NEV)雙積分并行管理方案,兩種積分獨立核算,但可以單向抵消。CAFC積分管理的目的在于降低汽車產業的燃油消耗,重點是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節能與增效。NEV積分管理的方式是通過給車企設定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的強制要求,確保新能源汽車產業在補貼退坡后能夠可持續發展,進而助力國家節能減排的長期目標。
李菁表示,CAFC與NEV車輛使用階段的低碳、節能與增效有關,并不涉及車輛生產制造環節。2021年6月22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正式發布《關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全國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2021年發電行業可能將率先啟動上線交易,“十四五”期間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等高排放行業也將陸續納入全國碳市場。從碳市場建設角度而言,現階段逐步構建跨環節、跨產業的全國性碳配額交易市場,對于汽車行業,既可管理車輛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又能同時管理汽車及相關產業的碳排放,關注點遠不僅限于車輛使用階段,涵蓋了節能、減排和增效等多重目標,碳配額交易的最終目標則是實現全社會整體的低碳化。
“基于以上分析不難看出,CAFC積分及NEV積分具有行業特性,不適合在類似的公開市場交易。”李菁如是總結。
(編輯 崔漫 白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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