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為幫助投資者充分了解深市主板改革后的相關規則變化和投資風險點,深交所投資者服務部推出《主板投資入市手冊》。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主板上市公司表決權差異安排”相關內容。
1.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主板上市公司,監事會在年報中將就哪些事項出具專項意見?
答:上市公司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監事會應當在年度報告中,就下列事項出具專項意見:
(1)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是否持續符合規定要求;
(2)特別表決權股份是否出現應當按照1:1的比例轉換為普通股份的情形并及時轉換為普通股份;
(3)特別表決權比例是否持續符合規定;
(4)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是否存在濫用特別表決權或者其他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遵守表決權差異安排其他相關規定的情況。
2.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應如何行使特別表決權?
答: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應當按照所適用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權利,不得濫用特別表決權,不得利用特別表決權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出現上述情形,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深交所可以要求公司或者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予以改正。
3.特別表決權股份需要登記嗎?
答:上市公司或者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應當按照深交所及結算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特別表決權股份登記和轉換成普通股份登記事宜。
(免責聲明:本文僅為投資者教育之目的而發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深圳證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準確可靠,但并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出任何保證,對因使用本文引發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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