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劉偉杰
9月6日上午,深圳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李鳴鐘在出席第二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時表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是保護投資者的第一道防線,對于優化投資者結構、維護市場穩定運行、防控系統性金融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李鳴鐘表示,從我國資本市場實踐看,投資者適當性是行之有效的投保制度安排。2009年,創業板自啟動之初,就施行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這也是我國首次在場內市場引入適當性管理。創業板適當性管理充分重視投資者交易經驗,突出強調風險揭示,施行十年來,取得了積極成效,也為下一步創業板改革奠定了基礎。
數據顯示,創業板投資者超過八成交易經驗滿兩年;平均資產量約57萬元,中小散戶占比明顯低于深市A股總體水平;創業板投資者在投資知識水平、知權行權水平方面也明顯高于非創業板投資者。
針對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李鳴鐘提出四點建議:一是進一步突出對弱勢投資者的傾向性保護。二是推動經營機構形成“客戶利益至上”的經營理念。三是運用金融科技對投資者“精準畫像”。四是強化投資者教育,提升投資者“買者自負”能力。
對于“精準畫像”,李鳴鐘表示,建議經營機構大力探索金融科技手段,利用自身積累的投資者行為數據及外部采集數據,同時從主觀和客觀維度深入把握客戶的風險偏好、交易習慣,對投資者進行“精準畫像”,著力提升適當性匹配效能。
另外,李鳴鐘認為,投資者適當性要求“賣者有責”,同時也強調“買者自負”。經營機構的適當性匹配意見不表明對產品或服務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和保證,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出投資決策。強化投資者教育,即在于提升投資者的理性決策能力,讓投資者自己選擇匹配的產品或服務。從這個角度看,投資者教育與投資者適當性相輔相成,殊途而同歸。
(編輯 白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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