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創證券天津投教基地高級講師、首創證券高級投資顧問紀旭 攝影:鄭凱鵬
本報記者 桂小筍
5月17日,由《證券日報》社與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發起并主辦、中國上市公司協會作為支持單位的第六屆“5·19中小投資者保護宣傳周”活動走進天津,本場活動由天津證監局聯合主辦。
首創證券天津投教基地高級講師、首創證券高級投資顧問紀旭介紹的非法發行股票案例,讓與會投資者心有余悸:2017年9月,因公司急需周轉資金,馬某與蔡某杰、陳某敏等人商議,假借以正在籌備A股上市的新三板某公司為名尋找投資者。在未經證券部門批準且不具備證券經營資質的情況下,蔡某杰控制的股權投資公司與R公司簽訂了《投資顧問協議》,約定以每股7.8元價格對外轉讓R公司股票。后股權投資公司找到宣傳團隊策劃推廣R公司股票。宣傳團隊雇傭大批代理商組建微信群、QQ群,拉攏有投資意向的社會公眾入群,并冒充投資者在群內分享虛假購買憑證營造哄搶氛圍。同時,還雇人冒充國家高級證券分析師、股票講師開設網絡直播間,向投資者分析新三板股票、講授炒股技巧,夸大宣傳并預測R公司股票在A股上市的可能,鼓動投資者大量買入該公司股票。為獲取投資者信任,馬某制作并披露R公司虛假財務報表,自買自賣公司股票虛抬股價,出資對公司進行虛假宣傳,并承諾三年內R公司將在主板上市并實現“翻番式”收益,如果上市失敗或不能如期上市則以10%年利率進行回購。在未實際轉讓R公司股權的前提下,馬某與投資者簽訂所謂的“股權轉讓”、“股權代持”協議,假借增資擴股、轉讓股票的名義向100余名投資者募集資金1910余萬元,部分資金用于R公司經營活動。2018年4月,馬某在R公司已停工停產、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仍以上述方式,伙同羅某等人以每股13元的價格向400余名投資者募集資金9900余萬元。截至案發,未兌付數額共計1億余元。
對于非法發行股票,紀旭介紹,投資者可以從三方面著手防范風險。
首先,投資者應選擇經中國證監會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核準公開發行的證券品種作為投資對象。還要查看中介機構是否獲得了證監會批準,如果其未經證監會批準,即是從事非法證券活動。
其次,非法推薦、銷售新三板股票,發生股份代持,涉及主體較多,除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外,還包括投資者等“受讓方”,和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有關主體等“出讓方”。其中,“受讓方”、“出讓方”均違反自律規定。
最后,投資者在決策前務必謹慎,可先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合法的證券經營機構或行業協會進行咨詢。
(編輯 喬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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