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副秘書長黃麗萍表示,在法規層面,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主要問題已經得到充分關注,但在實踐中,仍存在治理失靈和中小投資者保護失靈問題,其癥結跟大股東與中小股東權利失衡、董監事會功能弱化、獨立董事不獨立等委托代理機制失靈密切相關。
對此,黃麗萍認為,基金作為最主要的機構投資者,代表基金持有人持有大量上市公司股份。由于持股的高度分散性,基金具有中小投資者屬性,受成本收益不高、委托代理機制復雜等因素制約,基金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的積極性一直不高。近年來,資本市場改革取得顯著成效,上市公司質量和內在價值對投資回報的影響顯著提升,基金公司更加重視價值投資、長期投資。
她指出,ESG投資作為一種投資價值觀和方法論,從理念和行動上改善了基金參與上市公司治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狀況。綜合董事會獨立性、董事會決策機制、合理分紅制度、中小股東平等參與、員工激勵、利益相關者保護,以及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利益漏出、大股東或高管變現、高比例股權質押等異?,F象,能夠比較好地刻畫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當然,ESG提倡的利益相關者理論,需要法律法規和監管規章的兼容以及市場選擇的認可。
她表示,下一步,基金業協會將積極加強基礎研究和制度引導,適時完善綠色投資指引,規范ESG投研制度、投資方法和產品運作,積極探索綠色基金、ESG基金備案綠色通道,推動投資端力量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及加強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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