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金鑰匙”開啟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大門”
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的評估體系中,“中小企業投資者保護”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維度。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以來,及時充分、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腳步從未停歇,積極探索,先行先試,打造出“示范判決機制”、“代表人訴訟機制”、“全鏈條多元解紛機制”三把“金鑰匙”,開啟了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大門”和司法救濟新渠道,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支撐。
全國首創“示范判決”機制
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信息披露程度及股東訴訟便利指數,是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中的重要細分指標之一。
近年來,隨著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中小投資者的維權意識不斷增強,證券群體性糾紛訴訟呈現大幅激增態勢。
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以來,已受理多家上市公司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涉及投資者人數眾多。
如何妥善化解此類糾紛,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全國首個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應運而生。
2019年1月16日
上海金融法院制定出臺全國首個《關于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的規定》。
示范判決,核心在于示范性。在處理群體性證券糾紛中,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審理、先行判決,通過發揮示范案件的引領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的糾紛解決機制。示范判決機制的構建,可以促進適法統一,提升審判效率,實現矛盾快速化解,節約司法資源,同時可以降低訴訟成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2019年3月21日
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首次在審判實踐中推行適用。
以全國首例適用示范判決機制的方正科技案為例,上海金融法院證券業案件法官專業委員會5名法官跨庭室組成合議庭,合議庭從同一系列證券虛假陳述的數百件案件中,選取一件具有共通性和代表性的作為示范案件。庭審中就投資者損失核定還引入第三方專業輔助支持機制。
2019年5月5日
上海金融法院對首起示范判決案件公開宣判:判決認定被告方正科技存在證券虛假陳述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其中獲賠最多的一名投資者獲賠18萬余元。
8月7日,上海高院二審落錘,維持原判。方正科技案被評為2019年度上海法治建設十大優秀案例,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國家賠償案件,入選2019年度十大影響性訴訟案件。
示范案件的審理,為平行案件當事人樹立了合理的訴訟預期,大力推動了群體性證券糾紛公正高效化解,有利于解決投資者合法權益遭受損害后面臨的困境。
2019年至今,上海金融法院已有效化解涉群體性證券糾紛4036件,切實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全國首個“代表人訴訟”規定
開啟司法救濟新渠道
我國《民事訴訟法》針對當事人人數眾多的群體性糾紛雖然專門規定了代表人訴訟制度,但由于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及司法條件的限制,在以往司法實踐中,被視為助力中小投資者報團取暖、為散戶撐腰的代表人訴訟制度基本處于休眠狀態。
今年3月實施的新《證券法》明確,投資者保護機構可以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開創了代表人訴訟的新形式。
如何操作“落在實處”一直是社會各界的聚焦點。
上海金融法院作為金融審判專門法院以及涉科創板部分案件試點集中管轄法院,積極回應證券市場的司法需求,推動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
經過深入調研和反復論證,2020年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制定出臺全國首個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實施的具體規定。代表人訴訟機制對普通代表人訴訟制度予以細化,明確了實踐中適用代表人訴訟制度的具體規則指引,細化了新《證券法》以“明示退出”為核心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明確了投資者保護機構參加訴訟的具體操作規范,進一步降低了投資者維權成本,具有補強證券民事訴訟的威懾功能。
同時,代表人訴訟規定利用互聯網技術解決傳統訴訟模式操作難題,利用司法技術手段解決困擾多年的“異地投資者訴訟不便”、“適格投資者核驗難”、“登記成本高”等問題。
該規定的出臺,將有力推動證券群體性糾紛案件的審理,提升審判集約化水平,提高審判效率,降低訴訟成本,從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糾紛多元化解,提高證券市場欺詐違法成本,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全鏈條+全覆蓋+全在線
解鎖金融糾紛多元化解便捷路徑
“糾紛調解指數”亦是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重要指標。
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以來,案件數量大幅增長,案件量更是設立之初預測收案量的近兩倍,其中群體性證券侵權糾紛占比近50%。讓大量糾紛通過訴調對接機制實現多元高效便捷化解,既是化解“人案矛盾”的必由之路,也是高效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應有之意。
2018年10月
上海金融法院成立訴調對接中心,分別與五家單位簽署《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合作協議》,實現了涉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行業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全覆蓋。
作為全鏈條的糾紛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一環,如何為投資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專業調解,是上海金融法院的工作著力點。上海金融法院自建院以來,一直致力使用和推廣網絡在線調解方式,以此提升調解的便利度。
2019年,上海金融法院運用在線調解方式化解的一起跨區域超億元金融合同糾紛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疫情防控期間,上海金融法院進一步加強了網上調解平臺的應用,建立了全在線的工作模式。所有委托調解案件全部通過在線方式主持調解、組織調解協議的簽署,并進行司法確認,極大地提高了調解效率和方便了當事人訴訟。
今年3月,隨著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證監會共同推動的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的落地實施,作為全國首家金融專門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率先通過該機制成功調解一批證券期貨糾紛,投資者累計獲賠金額300余萬元。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的成功實踐,也為上海金融法院進一步提高訴調對接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搭建了更高層級的平臺。
撰稿|鄭倩祝媛
攝影|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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