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胡博士,我看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1日發布實施了《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能給我們具體講講么?
胡博士:沒問題!《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創造性地提出兩個“一站式”建設目標,旨在打造中國特色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新模式,為世界提供多元解紛的中國方案。
《意見》第7條至第12條重點圍繞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從兩個維度四個層次提出工作要求。兩個維度包括:“走出去”,強調人民法院主動延伸觸角,為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司法保障;“引進來”,要求在訴訟服務中心建立類型多樣的調解平臺,引入各類調解人員,配備速裁法官或團隊,按照自愿、合法原則,為當事人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解紛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紛服務。四個層次包括:一是參與、推動、規范和保障黨委政府領導下的訴源治理;二是健全訴非程序銜接機制;三是完善訴調一體對接機制,實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調解員一個團隊一體辦理,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四是完善“分調裁審”機制,加強繁簡分流,做到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此外,《意見》還強調建設、應用在線調解平臺,為當事人提供線上一站式解紛服務。第13條至第22條從訴訟服務渠道、機制、信息化及監督等方面對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進行了規定。
小張:以后我們投資者遇到糾紛,解決起來是不是更方便啦?
胡博士:當然!遇到糾紛,大家都想通過最方便、快捷、低成本的方式解決。法院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不僅為老百姓選擇仲裁、行政裁決等其他解紛方式提供司法保障,還通過在訴訟服務中心搭建各類調解工作室,引入像我們投服中心這樣的專業調解組織、人員,讓投資者能夠根據案件情況選擇最適宜的解紛方式,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讓正義不僅被看見,還能盡快得到實現。
小張:那調解后,我們還想再去打官司沒問題吧?
胡博士:調解并不影響當事人的訴權。若通過調解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選擇繼續向法院提起訴訟;若調解達成協議一方不履行的,仍可向法院起訴?!兑庖姟芬蠼⒃V前調解案件管理系統,讓當事人不出訴訟服務中心,就能一站解紛,切實減輕訴累。
小張:這樣看來建成兩個“一站式”確實好處很多啊。聽說未來好多糾紛在網上就可以操作解決了,胡博士能具體講解下嗎?
胡博士:當然可以!全面推行網上立案是今年人民法院的重點工作之一,對當事人選擇網上立案的,除確有必要現場提交材料外,一律網上辦理。此外,在線調解工作須全面開展,讓調解資源網上匯聚、調解數據網上流轉。投服中心依托中國投資者網(http://www.investor.gov.cn/)為當事人提供專門的網絡調解室,投資者可根據網站或工作人員提示,下載安裝網絡調解室應用軟件,免費使用網絡調解室。
小張:能在網上辦理,對我們年輕人的確方便多啦!可有些投資者沒有上網的習慣該咋辦呀?
胡博士:對那些不善于、不便于使用網上立案服務的投資者,《意見》要求提供跨域立案服務。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設立專門服務窗口,配備移動終端、投屏顯示器、掃描儀、彩色打印機、身份證讀卡器等設備,安排專門人員,對當事人選擇就近法院提交起訴材料的,協助做好代為接收、核對以及材料寄送工作,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給群眾,把困難留在法院。投服中心在跨域服務、訴調對接方面也在不斷努力。至2019年上半年,投服中心已與33個轄區、37家法院建立訴調對接機制,以委托合作方式,在35個轄區建立調解工作站。未來,投服中心會持續深化訴調對接機制,進一步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解紛效率,充分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小張:這次真是學到了不少知識,謝謝胡博士的耐心解答!
胡博士:不用客氣哈,您可以持續關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和中國投資者網(http://www.investor.gov.cn/)了解更多新聞和權益知識哦!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