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冰
12月27日,下午16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發布消息稱,針對微信查控財產時出現的問題,向微信公司負責電子支付業務的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發出了司法建議。
北京二中院發出司法建議,要求微信修定系統支持在線劃扣、超額凍結,并禁止被執行人開立新賬戶。
12月27日,騰訊財付通方面證實此事,并對《證券日報》記者回應表示,對于北京二中院提出的建議,財付通公司十分關注,已經啟動內部研討。目前,法院可依法核查、凍結和扣劃被執行人的微信支付賬戶余額。
《證券日報》記者看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司法建議稱,微信作為電子支付平臺,給百姓生活帶來便利同時,也成了老賴們快速轉移或揮霍財產的渠道。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和微信(騰訊公司)建立了協查機制,通過全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就可以快速查詢到被執行人微信錢包內的存款,然后在線凍結,對老賴們產生了極大的威懾,為解決執行難提供了巨大幫助。
然而,北京二中院在利用微信查控財產時,發現仍存在“法院通過系統查明被執行人的微信存款后,只能凍結,不能扣劃。需要扣到案款賬戶時,仍得到深圳的騰訊公司住所地進行。
因此,北京二中院司法建議中認為,雖能查明,但不高效;對被執行人微信存款的凍結,只能對已查明的數額進行凍結,不能超額凍結。被執行人常利用這個空子隨意轉移存款,進行消費;被執行人發現自己賬戶被凍結后,可以開立新的微信賬戶,通過新賬戶規避執行”等問題。
《證券日報》記者看到,北京二中院司法建議,主要有:一、修定相關系統,盡快完成在線扣劃;二、微信的系統現只支持對已查明金額的凍結,而被執行人的債務數額往往大于已查明的存款金額,建議微信修定系統,支持超額凍結;三、被執行人未完成法定義務,不應再開立其他賬戶規避執行。微信在適當時可建立被執行人備案系統,不允許未完成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開立新賬戶。
騰訊財付通方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將針對此事與院方保持密切溝通。
(編輯 才山丹)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