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劉偉杰
9月6日上午,全國股轉公司總經理徐明在出席第二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時表示,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多措并舉落實好新三板投資者保護。
徐明表示,新三板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投資者保護工作,應當從三大方面入手。一是降低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門檻;二是進行差異化的投資者適當性安排;三是多措并舉發揮合力、充分保護新三板投資者。
首先,對于降低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門檻,徐明認為,眾所周知,目前新三板市場投資者的適當性門檻為500萬元金融資產。這一極高的投資者門檻很難適應目前新三板市場發展的需要,不但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而且新三板市場也具備了降低投資者門檻的現實基礎。
一方面,和滬深證券市場一億多投資者相比,新三板市場的高門檻將絕大多數投資者拒之門外,合格投資者僅僅只有區區幾十萬人數,面對近萬家掛牌公司,平均每家掛牌公司僅有數十名投資者。另一方面,經過近七年的發展,新三板的公司質量、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公司的規范程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監管能力、水平和力度也在不斷的加強,新三板投資者門檻的降低具備了現實的條件。
其次,對于進行差異化的投資者適當性安排。徐明表示,與滬深市場不同的是,新三板市場的掛牌公司近萬家,是全球掛牌公司最多的證券交易場所。考慮到風險匹配的原則,根據不同的市場層次應當設置差異化的投資者適當性準入門檻。
徐明認為,就目前情況看基礎層公司風險相對較高,與之匹配的投資者準入標準也應該較高;創新層公司風險相對較低,對股權分散度也有一定要求,因此應適當降低投資者準入標準,匹配相對較多的投資者;如果未來新三板市場改革設立更高層次,對更高層次的掛牌公司質量、規范程度、信息披露、監管要求有了更高求,同時對這一層次的市場功能和流動性的也會有更高的期待。相對于基礎層和創新層,應當進一步地降低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使投資者的準入門檻低于基礎層和創新層。
再者,針對多措并舉發揮合力、充分保護新三板投資者。徐明表示,投資者保護是新三板市場建設中的一項長期任務、系統工程和基礎工作,在完善投資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同時,進一步發揮投資者保護其他舉措,形成投資者保護措施的合力尤為重要:一是要強化新三板的法律地位,夯實投資者保護基礎。二是要借鑒證券交易所的經驗,強化新三板監管安排,提高違法違規成本。三是將目前成熟的投資者維權機制和救濟渠道進一步運用到新三板市場中。
(編輯 白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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