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寧
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的指導下,鄭商所作為市場組織者,在違法違規案件處理、普法宣傳、投資者保護程序保障、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等方面多管齊下,通過不斷強化法制工作,積極探索投資者保護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了解,2018年,鄭商所持續加強市場風險預警與防范,健全完善違規案件審核工作,加強監管,嚴厲打擊期貨市場違規失信行為,共處理對敲轉移資金、擾亂市場秩序、以虛假材料申請套期保值等違規案件60件,對84名當事人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暫停開倉交易等紀律處分,并按照《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及時將當事人的違規行為紀律處分結果記入誠信檔案數據庫。
“依法開展監管,從嚴處理各種違法違規案件,尤其要處理好發展與合規關系。”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鄭商所通過在微信公眾號和期貨法律微信群中發布典型案例分析、規則解讀等途徑,向會員、客戶宣傳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相關制度要求及其重要性,強調違法失信行為帶來的不良后果,營造期貨市場獎勵誠信、懲戒失信的環境和氛圍,引導市場主體樹立依法、合規、誠信參與期貨交易的理念和意識。
在開展普法宣傳和合規教育方面,2019年,鄭商所著力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把普法工作融入交易所各項工作當中。一方面,營造內部合規文化氛圍。鄭商所采取多種方式促進員工做好憲法、民法典分編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建設由交易所法律專職人員、業務部門兼職法務人員、外部法律專家和律師等組成的交易所法律顧問隊伍。另一方面,從多方面提升市場參與者合規意識。持續開展規則制定修訂的宣講工作,在開展監管工作過程中加強普法,案件處理完成后及時總結法律研究成果、典型案例等。此外,鄭商所搭建了多個法治宣傳平臺。通過媒體開設期貨立法研究專欄,定期撰寫期貨市場法治研究和投資者教育相關文章刊發開設期貨法律交流微信公眾號,不定期發布日常監管中的典型案例及相關處理標準研討、期貨法律問題理論研究等文章。
據鄭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鄭商所還通過不斷完善相關的程序保障來維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監督權、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比如,整合利用電話服務熱線、郵箱、微信公眾號、傳真、信函、來訪等多種互動途徑,打造“對外一站式”投資者訴求處理平臺,有效提升訴求處理的質量和效率。“在紀律處分的實施程序方面,鄭商所確立了違規案件查審分離原則和紀律處分委員會集體審理的工作機制。并于2017年制定《紀律處分聽證規則》,在期貨市場首次建立了紀律處分聽證機制,根據當事人申請組織聽證會議,運行效果良好。”這位負責人說。此外,鄭商所正在探索違規案件自律和解制度,自律和解具有及時彌補投資者受到的經濟損失、盡快明確和穩定市場預期和破解制度供給不足等優勢,能夠進一步夯實投資者保護的制度基礎。
“隨著期貨市場國際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進一步發揮多元化解機制在國際糾紛中的協調作用,是鄭商所目前正在重點關注、發力探索的又一方面。”上述負責人表示,2018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推動在全國聯合開展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工作。多年來,鄭商所高度重視期貨調解工作,設立專門的調解委員會,并在長期的調解工作實踐中形成了由交易所內外部人員組成的30余人的調解員隊伍,及時、妥善地調解了多起期貨糾紛。2019年初,鄭商所調解委員會被正式認定為證券期貨調解組織,是首家被認定為證券期貨調解組織的期貨交易所調解機構。近期,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鄭商所聯合成功調解了一起期貨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糾紛案件。在此例調解中,鄭州中院與鄭商所分工合作、資源共享,充分發揮了各自領域的專業優勢,采用“面對面”和“背靠背”咖啡調解模式,調解員向當事人耐心闡釋期貨市場相關規定與專業知識,權威的專業解釋、入理的法律分析,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由鄭州中院及時做出了司法確認。
“投資者是期貨市場發展的基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意義重大,這是包括期貨交易所在內的市場主體義不容辭的責任擔當。”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鄭商所將繼續從多方面著手,不斷強化法制工作對投資者保護的積極作用,為廣大市場參與者營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
(編輯 才山丹 策劃 張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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