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舉辦證券公司科創板投資者教育工作專題培訓會
■本報記者 朱寶琛
《證券日報》記者3月25日獲悉,近日,在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的統籌指導下,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辦證券公司科創板投資者教育工作專題培訓會。來自90余家證券公司的近200位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聯絡人和業務培訓講師參加培訓。上交所會員管理相關負責人參會并對證券公司后續開展科創板投資者教育和適當性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本次培訓旨在使證券公司投資者教育工作人員深入領會和理解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和主要目標、根本任務,全面掌握業務知識,切實開展投資者教育和適當性管理,從嚴從細做好業務準備工作。培訓安排圍繞如何理解科創板的定位、如何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如何認識投資風險和如何在工作中進一步規范開展科創板投資者教育和適當性管理工作的要求等方面展開。
培訓中強調,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是大事,要把大事辦成好事,第一要旨是做好風險防控。證券公司作為會員,要嚴把投資者交易權限開通關,做好適當性管理以及投資者教育工作,尤其是交易規則解讀和風險事項揭示,通過開展“走近科創,你我同行”為主題的投資者教育專項活動等方式,持續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規范、細致做好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市場準備,為這項重大改革平穩啟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根據上交所此前發布的《關于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會員應當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的相關規定,制定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相關工作制度,對投資者進行適當性管理。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含發行申購)的投資者應當符合上交所規定的適當性管理要求,會員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會員為個人投資者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權限的,個人投資者應當符合的條件包括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機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上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另外,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條件作出調整。
上交所可以采用現場和非現場的方式對會員落實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工作相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員應積極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對違反科創板投資者教育與適當性管理相關規定的會員,上交所可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規則,對其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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