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網貸行業深度震蕩,出現大批問題平臺,引發大量投資人維權,同時也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重視,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1日發布的《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175號文”)無疑是一記重磅炸彈引起網貸行業的軒然大波。文中明確表示,要堅決清理違法違規業務,不留風險隱患。同時還指出,應積極引導部分機構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P2P網貸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成為了監管鼓勵的首選。這意味著強監管之下,很大一部分網貸平臺將要退出歷史的舞臺,這對網貸行業可謂是一“晴天霹靂”。不過長遠來看這對行業的發展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從嚴整治下行業的潛在風險無疑會大大降低。在網貸行業迎來黎明的前夕,難免會有某些違規平臺收割完最后一波"韭菜"跑路。接下來我們將對政策加以解讀,在幫助讀者摸清P2P網貸機構的基礎上,明辨風險,理性投資。
網貸行業整治、備案之后再迎重磅出擊
這份文件再次明確了“將堅持以機構退出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嚴格合規的在營機構外,其余機構能退盡退,應關盡關,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的P2P風險處置工作總基調,除了對大型正常在營網貸機構留下了“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這一轉型方向外,其余的公司恐怕都要面臨退出的結果……[詳細]
北京網貸行政核查延期至3月底完成 “三查”完成后并非馬上進入實質備案階段
去年8月份,網貸啟動合規檢查,分為網貸機構自查、中國互金協會和地方互金協會或相關機構開展的自律檢查、地方網貸整治辦的行政核查三大部分。
“隨著監管的逐步加強,行業和市場將得到進一步的凈化,能夠有效的將部分打著網絡借貸旗號,行非法融資之實的平臺趕出市場,避免了劣幣驅良幣的情況發生。而隨著這些問題平臺的退出,合規、健康的平臺將會得到更大的市場空間,可以將更多的關注點放在滿足市場需求、創新科技應用以及促進行業發展等方面”,賈鵬認為,隨著“爆雷潮”的逐步平息,整個行業大環境會向更平穩的態勢發展,受眾也會對風險有更為理性的認知,這些有利條件也會反過來促進整個網貸平臺的積極轉變……[詳細]
近日,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下簡稱為“上海市互金協會”)發布一則公告,公告顯示,目前上海市互金協會自2018年9月以來,便組織開展P2P網貸會員機構的自律檢查工作,目前,上海市互金協會已經完成對全部網貸會員機構的現場檢查,并正就檢查情況征詢意見。此外,公告中還提到,目前,上海各區正在深入開展對120余家P2P網貸機構的現場核查工作,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相關網貸機構即查即改,切實推進整改。……[詳細]
日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布了《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175號文),堅持以機構退出為主要工作方向,穩妥有序推進風險處置。175號文還提出“四不準”要求,即金融機構不準通過網貸機構融資、不準為網貸機構提供擔保增信、不準接受網貸機構投資、不準銷售網貸機構產品……[詳細]
為加快網貸行業風險出清,近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P2P網貸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指出,堅持以機構退出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嚴格合規的在營機構外,其余機構能退盡退,應關盡關,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同時,穩妥有序推進風險處置,分類施策、突出重點、精準拆彈,確保行業風險出清過程有序可控,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和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底線……[詳細]
明規則·識風險 網貸的那些坑
近日,整治辦《175號文》流出,這份文件首次提出,將堅持以機構退出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嚴格合規的在營機構外,其余機構能退盡退,應關盡關,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這讓不少P2P平臺惶恐不安。
值得一提的是,項目逾期金額占比超過10%的網貸機構是高風險機構的特征之一,參照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息披露系統公示的網貸機構相關逾期數據。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9年1月22日發稿前,就有點融、米缸金融、翼勛(鉅寶盆)等14家網貸機構在2018年12月的金額逾期率超過10%,也就是說截至目前,至少這14家網貸機構已具有高風險機構的特征,那么,還會有多少家平臺會進入此名單,就看接下來的數據更新。下為初始進入的14家平臺名單……[詳細]
業內人士認為,不準金融機構為網貸平臺提供擔保增信切中了“要點”。2016年,監管首次明確要求網貸平臺不允許“自擔、自保”,之后網貸平臺引入保險公司履約險、保證險等進行“兜底”。隨著部分中小財險公司承保的網貸平臺爆雷違約,讓個別險企面臨流動性壓力,甚至是償付能力充足率嚴重下降。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分析:“最新發布的175號文,最值得關注的內容之一是,針對高風險機構,在清退退出前,不允許金融機構為網貸平臺提供擔保增信。那么之前的引入第三方擔保機構,保險信用違約險(履約險、保證險)的模式可能走不通了。雖然該規定只針對高風險在營機構,但今后第三方增信模式應該也會收到影響。其中,第三方擔保影響不大,仍是下一步P2P網貸增信的主流模式。但是網貸與保險機構合作的模式可能無法繼續了,這與之前銀保監會加強保險機構與互聯網金融合作的監管方向一致。”……[詳細]
具體來看,“意見”將全部網貸機構分為六大類。首先,針對已出險機構中已立案的機構處置工作目標為:首先,提高追贓挽損水平,穩控投資者情緒;其次,針對已出險但未立案機構處置工作目標為:平穩有序處置風險;再次,針對僵尸類機構處置工作目標為:盡快推動機構主體退出;第四,針對在營規模較小機構,處置工作目標:堅決推動市場出清,引導無風險退出;第五,針對在營的高風險機構,處置的工作目標是穩妥推動市場出清,努力實現良性退出;最后,針對正常運營機構,處置工作的目標:堅決清理違法違規業務,不留風險隱患。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指出,網貸機構采取名單制管理。網貸機構整治名單已鎖定為網安中心數據報送管理系統中錄入的機構。對于系統內未正常報數的網貸機構以及系統名單外的機構,各省網貸整治辦要立即移送當地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進行處置。此外,各省網貸整治辦負責本地區網貸機構集中信息披露工作組織實施,確定集中信息披露機構名單。相關工作應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詳細]
監管并非一刀切 部分機構仍存活路
網貸175號文:不合規平臺能退盡退、應關盡關 部分可轉網絡小貸
《175號文》顯示,對于正常運營機構的工作指引,要以堅決清退違法違規業務、不留風險隱患為工作目標,共提出6條要求。
例如,嚴格管控存量規模和投資人數,執行“雙降”要求,定期向網安中心數據報送管理系統填報數據。
值得注意的是,《175號文》指出,應積極引導部分機構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P2P與網絡小貸公司最大的區別是資金來源和放貸杠桿率,P2P資金來源于公眾資金,放貸規模沒有杠桿率要求,而網絡小貸公司的資金來源于股東和金融機構貸款等,且存在嚴格的杠桿率要求……[詳細]
“175號文”指出,應積極引導部分機構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
有業內人士表示,從細分環節看,網絡小貸、助貸和導流機構并非同一種“屬性”。網絡小貸公司屬于持牌的“類金融機構”,那么,未來網貸平臺面臨轉型。對助貸機構和導流機構而言,網貸平臺在助貸導流環節還受到資管新規、銀行理財新規等政策上的約束,這些問題還需要研究和規范。
方頌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表明監管層希望網貸機構發揮自身優勢,專注主業,積極轉型,實現可持續性發展,網絡小貸公司準入門檻較高,對主發起人、注冊資本、高管團隊都有較高要求;網貸平臺有的側重于資產端,有的側重于資金端,轉型為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公司引流,可以發揮特長,同時不碰資金或少碰資金,發揮持牌機構識別風險、控制風險的能力特長,幫助網貸機構合規經營……[詳細]
如果早知道,P2P網貸將會以這樣的方式收場,監管會不會后悔:為什么當初沒有狠下心一刀切?從之前的一系列政策到最新的“175號文”,監管對網貸行業的容忍度越來越低,同時清退力度卻越來越大,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網貸行業最劇烈的洗牌已經開始。
最近,P2P網貸最大的事件莫過于《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文件的傳出,也就是業內所說的“175號文”。文件雖然是最近才流出的,但落款日期卻是2018年12月19日,可見監管實際上早就開始執行了。
為什么早就落地的文件,現在才流出?或許是政策有一些敏感的內容,不太適合大張旗鼓,給行業增加恐慌;又或許是覺得現在時機已經成熟,剛好借業內人士的手丟出來試試行業的反應。總之,關于監管的意圖沒必要做過度解讀,重點還是回到政策本身來……[詳細]
肅清行業毒瘤 網貸向規范化更近一步
2018年是網貸行業極不尋常的一年,強監管疊加兩輪P2P爆雷潮使其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據網貸天眼統計,去年2月和8月新增問題平臺均近250家,顯著高于往期水平。原計劃于當年6月完成的P2P機構備案也因此而停滯。第三方數據顯示,網貸行業去年下半年以來各月均呈現資金凈流出。
但網貸行業并未就此而消亡,得益于其在合規和轉型兩個層面的利好,近期兌付危機已明顯緩和,市場前景依舊廣闊。數據顯示,2018年11月和12月新增問題平臺均僅40余家。盡管規模下滑,12月成交額和貸款余額仍有近600億元和4000億元。一方面,根據《網貸合規問題檢查清單》中的108條規定,P2P平臺先后開展自糾自查和接受監管機構現場檢查,業務范圍和操作流程的規范性顯著提高。另一方面,隨著問題平臺的逐步出清,網貸行業加速整合,資源逐漸向優質龍頭企業集聚,并流向新興領域,有望帶動行業景氣止跌回升……[詳細]
?值得一提的是,臨近年關,多家平臺給用戶發送了加息、紅包、返現的通知,其中不乏陸金所這樣的大型平臺。甚至有一家平臺在短信中表示加息可達20%,大多數網貸平臺的流動性變差有目共睹。
實際上,年前一段時期,銀行以及一些金融機構都會出現規律性錢慌,P2P平臺也不例外。加息作為平臺吸引新用戶、留住老用戶的利器,在行業繁榮期可以說是屢試不爽。不少投資人耐不住高收益誘惑,或者是為專門薅羊毛上車。
然而,無論是108條還是175號文,僅僅是對網貸機構的專項整治和風險防范形成了監管上的規定,作為互金投資人,仍然需要保持足夠的風險意識。風險和回報總是對等的,要想通過P2P網貸投資獲得超越存款的較高收益,就需要在投資平臺時看清資產抵制誘惑,并對行業保持定期關注……[詳細]
本期編輯:李波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