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怡明
去年10月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將“綠色金融”作為建設金融強國的五篇大文章之一。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立足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進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頂層設計。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中國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30.08萬億元,同比增長36.5%。綠色金融在推動綠色農業發展、農村生態環境治理、農民增收等方面成效顯著,為推動實現鄉村振興發揮出應有作用。
“推動綠色金融賦能鄉村振興,為鄉村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保障,在促進鄉村產業轉型升級、實現共同富裕、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追求等方面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同時,推動綠色金融支持鄉村振興,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壯大,還能釋放巨大市場潛力,拓展金融機構業務增長空間。
創新產品
構建綠色金融服務新生態
美麗鄉村建設需要綠色資金支持。去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多部門發布《關于金融支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加強農業綠色發展金融支持”。
近年來,不少銀行積極推動綠色金融向農村地區傾斜,重點支持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節能環保、綠色服務、清潔能源、清潔生產、生態環境產業等領域,構建綠色金融服務新生態。
例如,圍繞鄉村產業和鄉村建設,建設銀行廣州分行積極推動綠色貸款和涉農貸款協同增長。在廣州花都赤坭碳谷小鎮,上可發電、下可養魚的4000畝魚塘波光粼粼,該分行為該漁光互補項目提供7億元綠色貸款,助力鄉村振興增添綠色新動能。在清遠連州星子鎮,原本石漠化的荒坡地上建起了一塊塊發電板,板下種有玉竹、黃精、南瓜等作物。自發電站建設開始,該分行為該項目累計提供超4億元貸款,支持“農光互補”示范區建設,帶動區域內167戶村戶增收。
農業銀行圍繞農業綠色全產業鏈發展、縣域產業低碳轉型升級、國家重大生態戰略等重點領域,創新多元化綠色投融資產品服務,助推農業農村綠色轉型發展。截至去年末,農業銀行綠色信貸業務余額突破4萬億元,縣域綠色信貸余額1.66萬億元。
郵儲銀行圍繞污染防治、節能環保、生態農業等重點領域,推出光伏發電設備小額貸款、小水電貸款、排污貸、垃圾收費權質押貸款、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極速貸、小微易貸等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竹林碳匯貸”“生態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兩山貸”等產品,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融合發展。
在鄉村地區具有得天獨厚優勢的農信機構,近年來也將目光聚焦綠色低碳發展,探索綠色金融發展模式,用實際行動踐行綠色金融這篇大文章。
例如,成都農商銀行近日落地四川首筆獲批零碳券的農產品“碳減排掛鉤貸”,通過利率與“碳減排掛鉤優惠+零碳券補貼”的方式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常熟農商銀行聚焦低碳轉型做好綠色金融。該行成立綠色金融領導小組,創建綠色金融部,制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2020—2025年)》,加大對綠色低碳企業、循環經濟主體的信貸支持力度。
為促進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有機融合發展,貴州農信在全國率先發起研制和運用綠色普惠信貸標準,為引導更多綠色金融資源流向農業農村和廣大普惠群體提供依據,充分發揮出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的協同作用,將綠色金融資源延伸到“三農”、小微等薄弱領域。
“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創新推出針對性金融產品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不僅有助于金融機構更好服務鄉村振興,還可以為金融機構帶來新的客戶、業務、市場。”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
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表示,綠色金融能夠為銀行開拓新的業務,并且綠色信貸對銀行來說收益較穩定。
加快完善
綠色金融服務標準體系
在受訪專家看來,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成效顯著,但仍存在優化空間。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杜陽表示,國內綠色金融標準尚未達成一致,與其他國家的標準也存在一定差異,影響綠色金融業務長期可持續發展。與此同時,綠色金融信息不對稱問題依然存在,企業主體綠色信息披露的主動性有待進一步提升,金融機構對綠色項目的分析識別能力不足,綠色信息溝通機制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加劇了綠色金融領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此外,綠色金融產品供給與需求不匹配,難以滿足多元化需求,加上與傳統金融風險相比,氣候風險來源廣、期限長、作用機制更為復雜,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杜陽說。
在周茂華看來,我國綠色金融處于發展初期,金融機構在綠色產業領域風控、定價、產品創新經營能力等方面還有較大提升空間,服務鄉村綠色發展的意愿有待加強,綠色金融產品市場供需不夠匹配。同時,鄉村產業面臨規模小而散、市場信用環境有待提升等問題,金融機構服務鄉村產業發展可能成本較高。
基于此,周茂華表示,金融機構需要提升農村綠色發展金融支持意識,并圍繞鄉村綠色產業金融服務需求,提升創新能力。同時,根據區域市場特點,出臺配套政策,調動市場積極性;加快完善綠色金融服務標準體系,完善信息平臺建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等。
盤和林談到,中小金融機構在競爭綠色金融業務的能力上存在短板,一方面是自身綜合實力相對較弱,用戶往往喜歡選擇規模大的銀行;另一方面是因為缺乏規模優勢,獲得綠色信貸項目的成本更高。
婁飛鵬認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支持農村地區綠色產業發展、綠色消費、生態環境治理等支持美麗鄉村建設,不斷提高農村地區可持續發展水平,賦能鄉村振興。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參與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與監管部門保持密切溝通,了解綠色金融政策走向和監管要求。同時,有效表達自身在綠色金融發展中的訴求和建議,持續優化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并提升綠色金融信息披露質量。此外,金融機構要發揮綜合經營優勢,持續拓展綠色金融產品體系。”杜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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