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
如今,“鄉村振興”連同科教興國、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等成為國家戰略之一。中央提出的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等一系列改革發展方向,為致力于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帶來了更多機遇。
一直以來,農村金融都是金融服務的薄弱環節,也是中央頂層制度文件最關心的區域之一。在中央的大力推進和金融機構的努力下,目前金融在助推鄉村發展方面已取得了較大成就。
《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2016)》顯示,自2007年創立涉農貸款統計以來,全部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累計增長361.7%,9年間平均年增速為18.8%;涉農貸款余額從2007年末的6.1萬億元增加至2016年末的28.2萬億元。
成績固然喜人,但我們同時也看到,目前國內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不均衡,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金融需求仍難以滿足,供求配比失衡,相對應的金融服務還有較大改進空間。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三農”互聯網金融藍皮書》數據顯示,我國“三農”金融的缺口達3.05萬億元,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無論是在覆蓋面還是深度上,都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提出,要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基于此,金融支持農村土地流轉的著力點也隨之更清晰,即信貸投向應更側重于對土地經營主體的支持。他同時指出,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壯大集體經濟。這就同時要求金融機構摒棄只扶持單一農戶對象的觀念,一方面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把扶持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信貸支農的重點,支持集體發展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企業和經濟實體。
事實上,今天農戶的生產經營活動模式多樣,而不同類型農戶的金融需求也具有顯著差異。這就要求金融機構對農戶類型進行細分研究,推出符合其發展階段需求的產品。同時,不同地區的實際導致各地對金融的需求有所差異,因地制宜地創新產品和服務,對于農村金融服務供給的增加尤為重要。
因此,金融機構應在嚴格風控的前提下,針對“三農”發展的痛點,充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因地制宜提升對“三農”和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水平,提升金融服務的可得性、覆蓋率和滿意度,為農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輸血”,從而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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