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業對現在農村新格局下的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服務仍不足。
“國家規范P2P市場,特別是規范互聯網金融在農村的市場是正確的。但規范的同時也要‘放’,‘放’給那些在農業領域經營多年的種植業、養殖業大戶,特別是龍頭企業。因為他們熟悉農業和農村,給他們插上金融的翅膀,讓他們優先發展,對實體經濟發展是非常有利的。”劉永好說。
劉永好建議,監管政策應該有壓有放,“壓”那些不規范、與農村農業無關的企業。將有限的資源,向真正為農村金融提供服務的企業傾斜,這樣才比較公平。
同時,劉永好認為,要推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規范可持續發展,就要在繼續發揮農信社涉農金融機構主力軍作用的前提下,積極引導和規范發展資質良好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進入農村金融市場,為構建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有益補充。
具體而言,就是要嚴格機構準入標準。當前,涉足農村互聯網金融領域的主體好壞不一,而“三農”客戶對金融科技的判斷能力相較于城市居民和工商企業而言相對較弱,因此加強農村市場的互聯網金融機構準入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劉永好建議監管部門應抓緊制定準入標準,對主發起人服務農村實體經濟的年限和規模有清晰的界定。
同時,監管部門應加強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鼓勵金融企業服務農村實體經濟。對獲得機構準入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對其金融服務的方式、渠道、載體加強監管,切實做好產品備案,嚴格加強事中實時監管,引導金融資源向實體經濟靠攏,向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聚集。特別是對發展數字普惠金融給予適度的創新包容激勵,為“三農”客戶提供具有價值的金融服務。
近年來,國家對農村金融制定了稅收、貸款貼息、農貸利息優惠等眾多優惠政策,但這類優惠措施普遍給予了銀行、保險等傳統金融機構。因此劉永好建議擴大惠農金融政策的受益范圍,對直接服務農村地區與農業產業的創新型金融服務企業,特別是參與到農村互聯網金融平臺建設的國家級龍頭企業加大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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