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初的試點到今天基本邁入全覆蓋,我國大病保險在近年來實現了長足發展。
日前,保監會副主席黃洪透露,我國的大病保險制度已經實現城鄉全覆蓋,為全國10.5億城鄉居民提供醫保保障,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貧困人口的后顧之憂。
然而,由于起步時間相對較晚、缺乏經驗積累等原因,本為了提高效率而特意進行的新嘗試卻由于缺乏制度制約,面臨著統籌層次偏低、信息共享不暢、與商業健康保險混淆、部分地區缺失封頂線等問題。其中,“小病大養”、“掛床”的現象尤為嚴重,不僅占用了大量醫療資源,還產生了較高的醫療費用。
目前,從全國大病保險的實施情況來看,多數地方的大病保險都是對住院醫療費用的二次報銷。住院人群并不都是大病人群,但多數地方都將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等同于大病進行報銷。這實際上是對大病保險的定位存在認識誤區。
大病保險的最初定義是對參保人因大病形成的大額醫療費用進行報銷,而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是一種普惠型的設計。將普惠型住院費用設計應用到大病醫保中,就會推高醫療費用,對高額醫療費用形成負面的激勵。
當前出現的問題已經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保監會日前連續發布了有關大病保險的五項制度,包括招投標管理、服務規范、財務核算、風險調節、市場退出等方面,以確保大病保險進一步朝著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運行。這些做法值得肯定,但要讓大病保險回歸到“保大病”的定位上來,僅靠金融監管機構的舉措還遠遠不夠,許多針對性的措施需要逐步推進。
首先,國家層面可通過制定大病保險的病種目錄,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可以在這個目錄的范圍之內增加或者減少,確保真正患大病的參保人能夠得到有效的治療。
同時,加強對醫療行為的管控力度也是大病保險健康發展的關鍵之一。針對一些不合理的醫療費用、過度醫療、過度檢查等問題,要加快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保險公司信息系統與政府基本醫保信息系統、醫院信息系統的對接,改革支付方式,提升保險公司通過定價控制不規范醫療和過度就醫等行為的能力。
此外,大病保險雖好,但僅靠政策幫扶力度畢竟有限,要想更好地幫助困難群體,還需要打好“組合拳”。對于大病保險還不能保障的部分,應鼓勵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政府可給予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從而建立一個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銜接機制。
我們認為,大病保險作為一項重要的醫療保障制度,市場對其經營規律的認識還處在初級階段。尤其是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極不平衡,許多探索都要通過循序漸進總結經驗來逐步完善,以真正發揮這一保障制度,給人民的幸福生活筑起防線。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
掃一掃,加關注